标题:冯达庵:佛法要论 小乘篇 内容: 佛法要论达庵居士冯宝瑛编小乘篇尽世法之美,可谓真乐乎? 曰:非也。 世间之乐,只就相对言之,刻实分辨,依然是苦,故有志者又当进究出世法。 出世者,不受世间束缚之谓。 法有小乘有大乘,名之曰乘,喻此法之济度众生,如舟车乘人以行也。 小乘中又分为声闻、缘觉二乘。 二者之别,一以闻佛法音而入道,一以观因缘生法而入道。 (佛典中往往单称二乘、即指此二者)其所证极果相等,声闻乘以苦集灭道四谛为主,谛者,详审真实之理法也。 (浅释之,乃详细研究之义)众生之苦,都为八种;一生,二死,三老,四病,五爱别离,六怨憎会,七求不得,八五阴盛。 世间众生,流转六道,曾无巳时,此三界篇所既言也。 流转一次,即生死一次。 今就吾人论之,生则十月处胎,如囚入狱。 死则风刀解体,如龟脱壳。 再生之后,前境虽幸浑忘,而当境之苦,不久又须实现。 吃苦之际,始知生死之难受,然既无及矣。 生死无穷,故受苦亦无穷。 老病二苦,人所易喻,可不赘述。 五六两苦,自狭义言。 所种爱者,不免生离死别。 所怨憎者,不免窄路相逢。 自广义言,可乐之境,偏不长留,可恶之事,偏来纠缠。 吾人抚躬自省,孰有能避此二苦者乎。 求不得苦,含义尤富。 语乎食,贫困者辄以升斗不易谋为欢,升斗易得,则渐忘前此所求之难,而不知其乐,反转苦梁肉之不能致,致梁肉矣,久复生厌,而苦异味不能丰其欲也,及其丰也,又从而厌之,而更思其胜者。 语乎财,寒素者月得数元。 其始未尝不自欣幸,享之未久,耻不若人,则思十元,如是递思,百元、千元、万元,终有相形见拙之苦。 于营求无宁日焉。 推之名位、园宇、衣饰、玩好,以及种种切切,何一不然。 要而言之,凡不知足之徒,不论处境何等,其求不得之苦,恒与毕生相伴也。 五阴盛苦者,阴境拘碍身心,使不遑宁息也。 阴者,蔽覆之义,亦称为蕴。 内分色受想行识,色即色法,受表幻感,想表妄计,行表迁流,识表记别。 (属意识)寒暑相侵,饥渴交迫,色阴苦也。 情感迭兴,此灭彼起,受阴苦也。 思惟计度,既焦且劳,想阴苦也。 所历层次,递转不停,行阴苦也。 了别忆持,交相为役,识阴苦也。 譬如一人对众宣讲,演至力竭声嘶而止,所讲意思,层累而下,应付之心,因之流转,此属行。 曲折之理,欲达以词,临时又需思索,此属想。 所演之词,不禁引起悲喜之情,此属受。 力竭声嘶,由于身体疲敝,此属色。 色受想行咸与了别忆持相连带,则属识,此苦谛之大略也。 苦不自生,必有集起之者。 集之主力,为见思惑。 见惑者,心起倒见,妄执相续之谓。 思惑者,心着垢染,系缚不脱之谓。 见惑具含十使:一身见,二边见,三见取,四戒取,五邪见,六贪,七瞋,八痴,九慢,十疑。 身见者,不了身心为五阴合成,妄执为我,亦称我见,世间凡夫,咸具此执。 边见者,于身见上计我为常为断,随执一边。 常见,以为人乃世世为人。 ,神魂千古不易。 断见,以为神魂一灭永灭,死后更不受生,自来学者多陷此二见。 今之心理学家,亦每具此等妄执。 见取者,误认有漏法可以解脱烦恼。 (凡不能避去业果之法,皆属有漏)如道家炼丹,即见取之一种。 戒取者,妄执不正当之戒,以期不相应之果,世俗种种拘忌,大率类是。 邪见者,反对因果,妄计自然。 一若生死祸福,皆会逢其适。 沟瞀陋儒,往往执此。 贪,指一切爱欲而言,货财色欲,浮名虚敬,及世间种种快乐,皆贪之对境也。 (前篇戒贪之语,只就贪财局部立论)瞋,由违拂所贪,不能遂意而来。 如财物为人所夺,名誉为人所毁等,皆瞋之对境也。 痴,为正智隐伏之现象,正智原为光明本性之妙用,光明覆蔽,则一切思虑,咸为妄情所引。 故表现于云为,每不免于迷谬,此使之范围殊广。 他之九使,皆其对境也。 慢,即骄慢,此由固执我见而起。 疑者,正智未出,对于正理,不能契会,因而起不相入之情况也。 此十惑以使为名,喻本性为其所扰,不能宁息,如罪人恒被公差之使所追随,不克自由也。 十使行,见惑作,十使止,见惑亡。 顾自无始以来,贪瞋痴慢四惑之垢染于心,根深蒂固,积为思惑,见惑虽亡,此习依然系缚不脱。 如明知色之虚妄,而骤睹夙嗜之物,不禁忽然动念。 明知声之虚妄,而乍聆逆耳之言,不免勃然发怒,此皆理解不胜思惑之故也。 无论见惑思惑,咸足致心于昏扰。 藏识所含业种,自必繁多,有业种即有生,有生即有死,生死具,八苦从之而来,此集谛之大略也。 吾人欲永除八苦,自应脱离生死,欲生死之脱离,应求不生,欲求不生,应去业种。 业种如何能去,在断见思二惑,是谓灭谛。 二惑之断,非可空言致也。 不可不求灭除之道,于是道谛尚焉,其要在修戒定慧三学,戒所以防非遏过,杜恶业之加增。 定所以息虑静缘,止积习之冲动。 慧所以破恶证真,彻烦恼之寄托。 戒有专律,定有专法,兹不具述,慧则以我空为归。 欲明我空之理,须次第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 身不净者,受生之初,成于父母秽液,胎育之际,囚于脓恶子宫。 出胎之时,经过污臭产门,自身皮囊,则垢腻形于外,唾涕、脓血、痰涕、粪溺蓄于内。 命根一断,虫蛆交食,腐败不堪。 质言之,一身自始至终,自头至足,绝无少许清净之处。 己身如是,他身亦然,则吾人猥抱为乐者,实与拥粪桶捧溺盘无以异也。 贪恋色身,为见思惑中极难制伏之事,依此修观,即对治之一法。 受是苦者,即广上文受阴苦之义,情感有顺有违有平,顺生乐受,违生苦受,平生舍受。 (舍,即不见苦乐)苦受固苦,乐受亦未尝不苦,以乐不离生灭性当乐之来,暂觉愉快乐来未久, 即无味及乐一去,更感不适,此人人可自经验者也。 舍受初无苦乐可言。 然觉时门迁流代谢。 未免厌烦之苦。 一日之中。 吾人非遇乐受。 即遇苦受。 非遇苦乐二受。 即遇舍受。 而三受总不离苦。 故吾人实无真乐可言。 能修此观。 则知一切缠着。 者无趣味。 心无常者。 妄心变幻不定也。 世俗所认为心。 实指六尘缘影而言。 眼耳鼻舌身五根。 与色声香味触五尘相接。 则分别随之。 于是有眼等五识。 意根接法尘。 更着缘虑之相。 则生意识。 (意识之上、尚有末那识、藏识、世俗所不及知、小乘亦非所觉、)吾人所能起之心念。 不出意识中之六尘缘影。 而将此心念分析之。 甲念甫灭。 乙念代兴。 乙念甫灭。 丙念又起。 联络牵引。 无有已时。 心理学者及一切外道所研究之心。 皆以是为对象耳。 此等妄心。 既由诸念排列而成。 而细究诸心。 乃因缘和合而生。 (譬如有人、初于某寺闻诵金刚经、后于他处再闻此经、遂引起某寺之念、前属因、后属缘、无后次之闻经为缘、不能无端忆及某寺、无前次之莅某寺为因、后虽闻经、无从兴某寺之念、故必须因缘具足、)因缘变易无常。 故妄心亦变易无常。 能修此观。 则知诸使皆生于无常之心。 无所容其妄执。 法无我者。 一切法中。 实无我体之存在也。 意所能缘之法。 虽千头万绪。 要可大别为善恶无记三种。 如当善法现时。 执为我体。 则变为恶法。 或无记时。 我体安在。 执恶执无记。 可以例知。 更通究之。 吾人身心。 原为五阴集合而成。 我如有体。 必在五阴之中。 以我为色质。 当求之色阴。 而色阴微细分析。 不外地水火风四大。 地表固质。 水表流质。 火表热力。 风表动力。 一一细究。 都属无情器界。 以何为我。 以我非色质。 当求之后四阴。 然后四阴状况。 皆是新陈代谢。 念念迁变。 究以何念之状况为我体。 若指某念为我。 则某念倏灭。 我体与之偕亡。 终为无我耳。 能修此观。 则知我相本空。 生于何有。 无所谓生。 烦恼更何所寄乎。 知烦恼原无可寄。 而勤加种种修持之功。 则藏识渐次清净。 能断见惑。 即名须陀洹。 须陀洹者。 预入圣流之义。 为声闻初果。 虽预圣流。 而思惑具在。 仅属见道。 尚须进修。 思惑有粗有细。 欲界较粗。 上二界递细。 其中又各分九品。 能断欲界思惑中之前六品。 即名斯陀含。 斯陀含者。 一来之义。 以欲界后三品思惑犹在。 须再生欲界一次。 以修断之。 此谓声闻二果。 九品断尽。 进断上二界思惑。 即名阿那含。 阿那含者。 不来之义。 谓从此寄托五净居天。 不复下生欲界。 此为声闻三果。 见思二惑两俱断尽。 即名阿罗汉。 阿罗汉具含无生无学等义。 为证声闻极果之号。 既证此果。 则永不受生。 长离三界。 亦不再有所学也。 (若再发心向大乘、不在此例、)缘觉乘以十二因缘明三世流转之理。 其详为无明缘行。 行缘识。 识缘名色。 名色缘六入。 六入缘触。 触缘受。 受缘爱。 爱缘取。 取缘有。 有缘生。 生缘老死。 无明者何。 本性光明。 为烦恼所障也。 (此乃无明粗义、尚有细义、详后篇、)缘行者。 引起妄行也。 识即世法篇所述之神识。 行缘识者。 妄行摄入藏识。 成为受生之种子也。 此种子本无色相。 托胎后。 开发为阴身。 始成有可名言之色法。 是谓识缘名色。 名色处胎。 由简单而渐复杂。 六根于以分立。 是谓名色缘六入。 根以入名。 明六尘所从入也。 出胎后。 六根与六尘相接触。 故曰六入缘触。 既有所触。 则情感生。 故曰触缘受。 有乐受便生爱欲。 有爱欲便生执取。 故曰受缘爱。 爱缘取。 由执取而复造业。 是谓取缘有。 有者。 具有妄业。 又成新种子。 而为受生之因。 有生斯有老死。 故曰有缘生。 生缘老死。 如是递推。 生死流转。 穷劫不息。 以此十二支分析言之。 过去以无明及行为因。 演成今世识用及名色等五果。 今世又造爱取有之因。 则复受生死果于来世。 所取因果详略互异。 取便言说耳。 既明缘生之理。 推本于无明。 可知无明若灭。 余十一支随之递灭。 生死流转。 可得而免矣。 能审此理。 即同声闻之悟无生。 此后修持。 则与声闻相若。 其所证之极果。 名曰辟支佛。 即缘觉之义。 凡证小乘极果。 烦恼断尽无余。 真理自然发露。 故能六通具足。 六通者。 一天眼通。 能见六道众生流转。 及世间一切形色。 二天耳通。 能闻世间种种悲欢苦乐。 语言音声。 三他心通。 能知六道众生心中如何想念。 四宿命通。 能自知过去百千万世中辗转受生之事迹。 五神境通。 身体能变化自如。 山海无碍。 六漏尽通。 诸惑尽断。 不复受生三界。 及现身报终。 即入无余涅槃。 涅槃、义为灭度。 灭、谓灭生死因果。 度、谓度生死瀑流。 现身尚在时。 仍有所依身为余报。 此时只称有余依涅槃。 及遗弃身体。 更无余报为所依。 故曰无余依涅槃。 小乘以此为究竟。 发布时间:2025-11-17 14:40:53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33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