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冯达庵:法华特论 第四 三车喻品---譬喻品(下) 内容: 法华特论达庵居士 冯宝瑛著第四 三车喻品---譬喻品(下)钝根众生,迷于六尘,情识甚炽;非设三乘教法,广行警惕不可;此三车喻之所由也。 情识己离,然后引入性海,令悟佛之知见;诸佛出世本怀,原来如是。 舍利弗默契此旨,故作请问者,欲藉佛说以释群疑也。 尔时舍利弗白佛言:我今亲蒙授记,无复疑悔。 然佛夙示我等远离生老病死究竟涅槃之道,学人皆以泯我见、有无见为宗。 是中千二百阿罗汉,即从此道得解脱者。 今闻世尊抑为方便,四众疑悔丛生;唯愿世尊宣说理由以安慰之。 会得佛旨,自然疑悔顿除,宜蒙授记。 授记有直接间接之分。 直接者,当面授记也。 故曰“亲”。 回顾数十年来佛之教法,注重远离生老病死,归于寂静。 众生心不能寂静者,于己恒执我见;于事恒执有无见。 净此二见,烦恼则断;得阿罗汉果。 座中千二百人固已证此。 其余四众,或证或未证,总以舍去二见为唯一解脱法门。 甚或以为最高无上。 忽闻开权显实之说,势必由疑而悔。 疑者,疑佛前后自语相违;悔者,悔己误习方便权法也。 佛言:我曾谓诸佛随种种因缘,设种种譬喻,教化众生;无非曲垂方便,引入菩提大道矣。 今复以譬喻明之;智者每因譬喻得解故。 曾谓者,开权品首段曾作此等语也。 语后略谈十如是句,为畅发佛知佛见之引端。 当时千二百阿罗汉,及其他四众,已皆怀疑。 虽佛实地指出开、示、悟、入四门妙旨;唯除舍利弗当下彻悟,利根四众亦有一念净信者外;余则依然疑惑不解。 所以释疑解惑,往往能以譬喻引人入胜。 本经譬喻颇多;此品初举三车玩具为例。 舍利弗,譬喻国中有大长者,资财无量,眷属甚众;年已老迈,宅亦朽坏;诸儿智愚不一,皆事酣嬉,罔知危险。 宅忽失火,延及四周;儿犹贪著戏玩,无求出意。 长者思维:只有一门可出火宅。 亟诏诸儿速疾奔逃。 诸儿弗顾,戏玩如故。 长者知儿弱点,咸在玩物。 因哄之云:羊车、鹿车、牛车皆玩具中王,今置门外;汝等迅取勿误。 诸儿闻言,踊跃争出;集衢道中,向父索车。 父谓:三车仍劣,惟有大白牛车最称殊胜。 遂各赐一乘。 诸儿得未曾有,大喜过望。 舍利弗,是长者先称三车至宝;后忽抑为下劣;而赐诸儿以大白牛车;犯妄语过不? 舍利弗言:不也,世尊,长者以方便语哄诸儿出火宅,得免于难;纵一无所赐,犹非妄语;况更与最胜之车耶! 此依大众常识,明权说之不可废也。 长者为齿德俱尊之通称,亦兼摄多财高位之谨厚者。 就喻事观之:父之爱子,无所不至;恒欲子皆成器,将来承受全部遗产;当其童稚,详慎保护;诸子少不更事,惟求戏玩,不知危险;火烧其宅,且视为奇观,如何肯避而去之! 出此火宅,唯有一门;儆之不从,不得不投其所好,而诱之以权术。 三车者,诸子向所未闻者也。 乍聆新颖之名,以为必较火烧更有可观;宜皆争从门出也。 已抵衢道,所谓三车乃乌有之事;亟宜赐以真实宝物以悦之。 于火宅内不直说大白牛车者,诸子无“大白牛”常识,或不能起其信心;羊、鹿、牛皆习见之兽,以之驾车,当有一番奇趣;故能闻而即出,不复眷恋宅中火景矣。 如来特以是否妄语征舍利弗答词;藉此奋兴众心也。 佛告舍利弗言:善哉! 善哉! 如汝所说。 如来为一切众生之父;于危险三界中显现佛身,悲智具足;导引众生离三毒火,得无上道。 而众生贪着三界假乐,不求解脱;若直示唯一佛乘,尤不相入;故先以权说诱之;所谓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是也。 志乐声闻乘者,犹贪羊车小儿;志乐缘觉乘者,犹贪鹿车小儿;志乐菩萨乘者,犹贪牛车小儿。 及诸学人解脱三界缠缚,或住涅槃;或证无生;于是示以佛乘;犹诸儿已出火宅,等赐大白牛车。 如来先称三乘,后赞一乘,不犯妄语过;与长者大权方便无异。 此正明如来权教之随顺机宜也。 长者喻佛;诸子喻众生;火宅喻三界;其意易知。 悲智,为佛之广大资财,欲众生充分承受者。 得此资财,自能经营庄严安乐之巨厦而长居之;何用留恋朽坏且[失]火之敝宅耶? 然众生为三毒所困,恒以烦恼火自焚;更从火宅中寻求快乐;教以脱离三界,尚目笑存焉,若说人人皆当作佛,宜勤苦修行以得之;则尤视为妄诞之语,盖以世间虚伪快乐,是众生最上目标;舍此别无所谓真正快乐也者。 是故如来虽慈悲无量,亦不能遽拔众生皆出三界之外。 因势利导,乃方便救济之手段。 普通机缘,大别三类:其一,众生有相当经验;知诸苦交煎,非讲求趋避不可;则示以小乘教法;所谓四谛是也。 其二,众生有相当思想;知轮回等说,非通达义理不可;则示以中乘教法;所谓十二因缘是也。 其三,众生具慈悲愿力,或有救济善行,可以扩大其志普利群众者,则示以大乘教法;所谓六度万行是也。 鹿较羊为优秀;牛较羊鹿为大力;所配三车,当亦胜劣不同。 随诸子所好,任其追求;喻三乘教法有高下,视众生根性所近,方便教导也。 三车乃假设;三乘亦权说;大白牛车,实有其物,不同三车之假;一乘佛果,实有其报,不同三乘之权。 其事相类,故以为喻。 论曰:二乘之住涅槃,大乘之证无生,虽皆契会真谛;而于受用法身不知开显,故无庄严实报可言。 目之为权,以所得不过空果也。 纵能现身化佛,具三十二相;只由历劫积福所致,属“因缘所生法”非受用身比。 必须接以一乘,直彰佛性,方与法身相应。 钝根众生,若径与语法身妙德,徒滋疑谤,无所利益。 遮情之道,意识易会。 谓超三界之上,有偏真妙境;向习世间禅定者,颇有乐而求之;及达此地,乃空无所获,容或自失;然从而施以三密加持,令其自心萌动,遂植菩提之因。 如来度生本怀,至此始畅。 所谓为实施权,要旨在是。 但众生一味留恋火宅,虽欲施以权法亦不可得;则须静待机缘已。 发布时间:2025-11-17 14:07:18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33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