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册 卷二 五、破诸无为法实有 内容: 【论文】二? 五六诸无为法离色、心等,决定实有,理不可得。 【疏翼】第二别破小乘有三,第三广破中,第三破无为。 【述记? 卷十一】次下第三、破无为法。 于中有三︰初、破外计,次、显正理,第三、结非。 就破外中,初、总非,后、别破。 总非中有三︰初、总非无实,次、显法定无,后、为量遮破。 此即最初、总非无实。 即[1]萨婆多等实有无为[2],此中皆破。 然不相应,即色、心等,故初遮中,皆言「不异」。 此诸无为,非即色等,不可言「不异」。 但可言离色等实有,定无。 大乘真如望有为法,非即非离,不异不一,既殊彼计,故破无失。 【论文】二? 五七且定有法,略有三种:【疏翼】第二别破无为中,第二显无为法定无。 于中有三︰一、总说定有有三,二、别说定有,三、非世共知离有为有。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此即第二、显法定无。 极成[3]之法,不过三种。 【论文】二? 五八一、现所知法,如色、心等。 【疏翼】第二显无为法定无中,第二别说定有。 文又分四︰一、现知,二、现受用,三、两现极成,四、有作用。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即是五识身,他心智境,谓色等五尘及心、心所。 此约总聚,不别分别。 此何识境[4]? 现量所知[5],名「现所知」[6]。 【论文】二? 五九二、现受用法,如瓶、衣等。 【疏翼】第二别说定有中,第二现受用。 【述记? 卷十一】此虽[7]现见[8]受用,而非现量所得[9],是假[10]法故[11],但是世现[12]所受用物[13]。 【论文】二? 六○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 【疏翼】第二别说定有中,第三两现极成。 【述记? 卷十一】一切世间皆共知有,更不须待比量成立。 问[14]︰此中缘瓶等心,是何量摄? 答︰非量收。 不亲缘得法自体故,非比度故,非量所收,非量不要,唯坚执故[15]。 【论文】二? 六一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证知是有。 【疏翼】第二别说定有中,第四有作用。 【述记? 卷十一】此五色根,非现量得,亦非现世人所共知。 此眼、耳等,各由彼彼有发识用,比知是有。 言「证知」者,证成道理也。 以现见果,比有因故。 果,谓所生心、心所法。 比量知有清净色根,此非现量他心智知。 然今大乘第八识境,亦现量得。 佛智缘时,亦现量缘。 今就他部除佛以外,共许为论,非世共悉,是故但言比知是有。 【疏翼】以上第二别说定有讫。 【论文】二? 六二无为,非世共知定有,又无作用,如眼、耳等。 【疏翼】第二显无为法定无中,第三非世共知,离有为,别实有。 【述记? 卷十一】且三无为,非如前二,世共知有,不同第三比作用了,如眼、耳等,故知定无。 量云︰汝宗所立三种无为,应离色、心[16]等无别实性。 前三法不摄故,或非世共知及无作[17]用故,如龟毛等。 然我真如非全离于色心等有,无不定过。 又应简别︰汝等无为非真实有。 以无用故。 如兔角等[18]。 【论文】二? 六三设许有用,应是无常,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疏翼】第一总非中,第三为量遮破。 文分为二︰一、总量破,二、别量破。 初中分三︰一、设义破,二、举有法及二因,三、举同喻及宗法。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汝宗无为,应非无为,是无常法。 许有用故。 如眼、耳等。 下结句文,许通于上。 此非彼宗,设义破也,「故不可执无为定有」。 此下即是第三量破。 【论文】二? 六四然诸无为,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显性故。 【疏翼】第三为量遮破有二,第一总量破中,第二举有法及二因。 【述记? 卷十一】此、举有法及二种因。 「色、心等所显性」者,谓色亦能显色、心等,如灯、日、月照色等法[19],以色显色;以声诠色、心;以身、语业,表善恶色、心等,此即以色表色、心也。 心显色、心,其理可解[20]。 【论文】二? 六五如色、心等,不应执为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疏翼】第一总量破中,第三举同喻及宗法。 【述记? 卷十一】此、举同喻及与宗法。 谓立量云︰汝诸无为不应执为离色、心等,实无为性。 所知性故[21],或色、心等[22],所显性故,如色、心等。 然色、心等非离色、心等实无为性,故以色、心[23]等,为其同喻。 此中宗等[24],寻文可知。 今此比量,破归唯识[25]。 【论文】二? 六六又虚空等,为一? 为多? 【疏翼】第三为量遮破中,第二别量破。 于中有三,初破萨婆多等立三无为者计。 文又分二︰初、审定一多,后、别破一多。 初中分二︰一、审,二、定或牒。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以[26]下、别破空等一多。 初、破萨婆多等立三无为者计,第二、例破余部,第三、总破。 言无为者,此非六释[27],无二义故。 如云「鹘路破」[28],虽有三字[29],共目一「色」,无别体义,不可别[30]释。 以无合故,由择所得灭,名为择灭。 「由」,第三啭上依士释,不唯第六啭有依士释,非由择力所得亦尔。 苦、乐、想、受之灭,依士释也。 其虚空、不动,既无别体义,不可别解。 善法之真如,亦依士释。 真即如者,持业释也。 下文有二︰初、审,二、破[31]。 此问定宗︰三无为法,为体是一? 为体是多? 萨婆多师,此有二说︰一云是一,一云是多,故今俱破,如《婆沙》第十,虚空有二说[32]。 【论文】二? 六七若体是一,遍一切处。 【疏翼】第一审定一多中,第二定外人,或牒是一。 【述记? 卷十一】别破有二︰初、一,后、多。 一中有三︰初、牒一宗,次、申别难,后、显彼因[33]。 此定外人三体是一。 【疏翼】此初中初讫。 【论文】二? 六八虚空容受色等法故,随能合法,体应成多。 【疏翼】初破一宗中,第二申别难。 文分为三︰一、破虚空体一,二、破择灭体一,三、破非择灭体一。 初中有四难︰一、体应成多,二、应互相遍,三、应非容受,四、有应相杂。 第一体应成多难。 文又分二︰一、先举一因,二、再举一因。 此即先举一因。 【述记? 卷十一】申别难,有三,初、破空有四,此初[34]。 且彼[35]虚空容色等故,随其一一色等法合,虚空体应成多。 此举宗已。 【论文】二? 六九一所合处,余不合故。 【疏翼】破虚空体一中,第二再举一因。 【述记? 卷十一】再举一因,宗如前。 一处色所[36]合处,余处色不合故,如余处色。 余处色所合处,彼色不合故,体非是一,虚空亦应尔,比量应思[37]。 【疏翼】以上第一难讫。 【论文】二? 七○不尔,诸法应互相遍。 【疏翼】第一破虚空体中,第二应互相遍难。 【述记? 卷十一】下、破设救︰谓此合处,余色亦合。 第二难[38]比量可知。 若非此处色合时,余处色不合,即色等法应互相遍。 以此处色合时,余处色亦合,此处色即余处色故,一一色等应互相遍。 随彼虚空,其量遍故[39]。 【论文】二? 七一若谓虚空不与法合,应非容受,如余无为。 【疏翼】第一破虚空中,第三应非容受难。 【述记? 卷十一】次、第三难[40]。 彼言虚空不与法合。 破云︰虚空应不能容受。 不与法合故。 如余二无为。 今言「合」者,谓容受义。 故初标宗「虚空容受色等法故。」本计容受,今设不容受,故有此过。 【论文】二? 七二又色等中,有虚空不? 【疏翼】第一破虚空中,第四有应相杂难。 文分为二︰一、复审外人,二、有无并难。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更非余意,第四难[41],更审外人。 【论文】二? 七三有应相杂,无应不遍。 【疏翼】第四难中,有无并难。 【述记》卷十一】有无并难。 色中有空,色体与空体应相杂。 量云︰色中虚空,体应即色。 处无别故。 如此处色。 体「相杂」者,是一义。 若此色体中,无有虚空,虚空应不遍一切法;不遍一切法故,应是有为;如地、水等[42]。 破空一已[43]。 【疏翼】以上第二申别难中,破虚空体一讫。 【论文】二? 七四一部、一品,结法断时,应得余部、余品择灭。 【疏翼】第二申别难中,第二破择灭体一。 【述记? 卷十一】又若择灭体是一者,且如五部,一部[44]九品。 一品结断时[45],应得余未断四部八品择灭无为,以体一故,如彼已得一部一品所得择灭。 【论文】二? 七五一法缘缺,得不生时,应于一切,得非择灭。 【疏翼】第二申别难中,第三破非择灭。 【述记? 卷十一】非择、无为,体是一者,「一法缘缺,得不生时,应于一切」法,「得非择灭」! 以非择灭体唯是一故,如已所[46]得非择之法。 【疏翼】以上第二申别难讫。 【论文】二? 七六执彼体一,理应尔故。 【疏翼】初破一中,第三显彼因。 【述记? 卷十一】问︰何故难空令色中有空,次、难令亦得余部品择灭,后、难令亦得余法非择灭? 汝执此三各体唯一,故理应有如是过失。 【疏翼】以上第二别破﹝即定外人或牒是一后﹞中,第一破体一讫。 【论文】二? 七七若体是多,便有品类,应如色等,非实无为。 【疏翼】第二别破﹝即定外人或牒一后﹞中,第二破体是多。 文分为二︰一、总破体多,二、别破空多。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此等比量,义准可[47]知。 此三无为,体各多者,应是有为,便有品类,此处三品类,非彼品类故,如色等法,非实无为。 此即总破三体多竟。 【疏翼】以上第一破萨婆多等立三无为者计讫。 【论文】二? 七八虚空又应非遍容受。 【疏翼】第二破体是多中,第二别破空多。 【述记? 卷十一】别破空多。 汝今既说虚空体多,应非遍、非容受。 色等中无,故非是遍,无色处有,故非容受。 此即别破萨婆多等执有实无为者[48],此三无为虽复各有破其一多,毗婆沙师取[49]空体一,余二各[50]多。 此难双关,一多并破。 【论文】二? 七九余部所执离心、心所,实有无为,准前应破。 【疏翼】第二别量破中,第二例破余部。 【述记? 卷十一】大众等四部立九无为,化地部亦执有九,各各不同。 此下方破:此等无为,离心、心所体非实有。 许无为故。 如三无为。 如是一切,准前应破。 【论文】二? 八○又诸无为,许无因果,故应如兔角,非异心等有。 【疏翼】第二别量破中,第三总破。 【述记? 卷十一】下、重总破以上诸部:诸无为法非定实有。 无因果故。 如兔角等。 他部无为,无有因果,体是因果,而无因果也。 「因果」即是六因[51]、五果[52]。 为离系果[53]时,非六因所得。 为能作因等时,不得五果故[54]。 自宗无为非异心等,故无过失。 【疏翼】以上第三破无为法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二? 八一然契经说:有虚空等诸无为法,略有二种:【疏翼】第三破无为法中,第二显正义。 文分为二︰一、总出,二、别显。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下、申正义也。 若诸无为非是实有,何故经中及此宗内,说虚空等以为无为? 答︰此所说,略有二种。 【论文】二? 八二一、依识变,假施设有。 【疏翼】第二显正义中,第二别显。 文分为二︰一、第一种,二、第二种。 初又分四︰一、识所变现,二、由分别名力,三、由数熏习力,四、相似说常。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下、别显有二[55]。 此无本质,唯心所变,如极微等[56]。 【论文】二? 八三谓曾闻说虚空等名,随分别,有虚空等相。 【疏翼】第二别列二种无为中,第一种分四,今第二由分别名力。 【述记? 卷十一】依何得生? 闻佛菩萨说有虚空等[57]名,随此名后起分别心,有虚空相以为缘力[58]。 【论文】二? 八四数习力故,心等生时,似虚空等,无为相现。 【疏翼】第一种无为中,第三由数熏习力。 【述记? 卷十一】由曾闻说,今时复闻,数习力故,心等生起缘空等时,便似虚空等无为相现。 谓变空作无色等碍相,及至非择[59],作法缺缘[60],而不生相。 此即七地以前有漏加行心等,缘名起分别相。 入[61]地入果圣[62]人,无漏后得智缘前无分别智中法性之空等,及远缘加行智等中及亲闻佛说虚空等,故变似空等相现,此皆变境而缘故也[63]。 有漏──一识[64];因无漏──二识[65];果无漏──三智[66],或说八识[67]。 【论文】二? 八五此所显相,前后相似,无有变易,假说为常。 【疏翼】显第一种无为中,第四相似说常。 相当《枢要》卷中第二「显说为常」。 【述记? 卷十一】问︰此心之相,体是有为,何故乃说虚空无为? 所现空相,前后相似,无有改易,唯为一类豁虚空等相故。 假说为无为,而理定无实有本质,此如《显扬》第十八说[68]。 若有漏心所缘现相,多分苦谛所摄;若善、不善心等[69],亦集谛摄。 论据多分,但说苦谛;无漏心者,道谛所摄;实非是常[70],即是生灭非生灭门,依他性摄。 下三性中,自有诚证[71]。 【疏翼】以上别显正义中,显第一种无为讫。 【论文】二? 八六二、依法性,假施设有。 【疏翼】第二别显正义中,第二显第二种无为。 依《枢要》卷中,文分为五︰「一、标依法性,二、显法性体,三、显依义,四、结依假,五、释众名。」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下文有三︰一、标所依[72],二、显能依[73],三、结会释[74]。 此显空等依真如立。 【论文】二? 八七谓空无我所显真如──有无俱非,心言路绝──与一切法,非一、异等。 【疏翼】显第二种无为中,第二显法性体。 即三文科「显所依」分出第二。 【述记? 卷十一】何者是法性? 此空无我所显真如──离有、离无、离俱有无、离俱非有无,心行处灭,言语道断──与一切非一、非异。 「等」者,等取非即离等。 此前,总显法性之体。 【论文】二? 八八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疏翼】显第二种无为中,第三显依义。 即三文科「第二显能依」。 文分为五︰一、名法性所由,二、名虚空所由,三、名择灭所由,四、名非择灭所由,五、名不动及想受灭所由。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释法性名。 「性」者,体也,诸法真理,故名「法性」[75]。 【论文】二? 八九离诸障碍,故名虚空。 【疏翼】第三显依义中,第二名虚空所由。 【述记? 卷十一】如何依此假立空等? 即此真如,「离诸障碍,故名虚空[76]」。 【论文】二? 九○由简择力,灭诸杂染,究竟证会,故名择灭。 【疏翼】第三显依义中,第三名择灭所以。 【述记? 卷十一】由无漏慧简[77]择力故,灭诸杂染──「杂染」之言,通有漏法──究竟证会。 即此真如,名为择灭,即由慧力方证会故[78]。 【论文】二? 九一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缘缺所显故,名非择灭。 【疏翼】第三显依义中,第四名不择灭所以。 【述记? 卷十一】而[79]此本性,不由慧能而性清净,名非择灭;或有为法,缘缺不生,不生之灭,显真理故,名非择灭;此[80]离无漏慧而自灭故。 【论文】二? 九二苦、乐受灭故,名不动;想、受不行,名想受灭。 【疏翼】第三显依义中,第五名不动及想受灭所以。 【述记? 卷十一】若离第三静虑欲时,得于一切苦乐受灭,即此真如,说名「不动」。 乃至若离无所有处欲,想、受不行,即此真如,名想受灭。 《对法》第二[81]及《瑜伽》第五十三[82]、《显扬》第一[83]、第十八[84]等说。 然《显扬》亦说:苦、乐等无为,是暂时离系。 此说二性无为[85],下[86]三性中,通计所执有、无、合说[87]。 【疏翼】以上第三显依义讫。 【论文】二? 九三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设名。 【疏翼】第二显第二无为中,第四结依假。 【述记? 卷十一】善等真如,约诠而论,体唯是一[88]。 此五无为,依真如上假名空等。 而真如体非如、非不如。 故「真如」名,亦是假立,如食油虫[89]等。 不称彼体,唯言显故。 【论文】二? 九四遮拨为无,故说为有。 【疏翼】第二显第二种无为中,第五释众名。 于中分四︰一、说有,二、说空,三、说实,四、说真如。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遮恶取空,及邪见者,拨体全无,故说为有,体实非有、非不有[90]。 【论文】二? 九五遮执为有,故说为空。 【疏翼】第五释众名中,第二说空。 【述记? 卷十一】遮化地部说定有执[91],故说为空。 非言「为空」,而体即空,非空非不空故。 【论文】二? 九六勿谓虚幻,故说为实。 【疏翼】第五释众名中,第三说实。 【述记? 卷十一】何故论中说实物有? 即《瑜伽论》五法中说[92],遮一说部一切皆假[93]。 谓如为「虚」,同依他法,故说为「实」。 又「虚」简所执,「幻」简依他,此真如非实、非不实。 【论文】二? 九七理非妄倒,故名真如。 【疏翼】第五释众名中,第四说真如。 文分为二︰一、简妄倒,二、简离心等有实。 此即初文。 【述记? 卷十一】「真」以简妄,「如」以别倒。 初、简所执,后、简依他。 或「真」以简有漏,非虚妄故。 「如」以别无漏。 非有为故。 「真」是实义,「如」是常义,故名「真如」。 【论文】二? 九八不同余宗,离色、心等,有实常法,名曰真如。 【疏翼】第四说真如名中,第二简离心等实。 【述记? 卷十一】若尔,此与化地部计实有善等真如,有何差别? 我部所言,与色等法非一、异故,亦非是实,非不实故,不同于余化地部离色、心等定实有法。 【疏翼】以上第三破无为中,第二显正理。 【论文】二? 九九故诸无为,非定实有。 【疏翼】第三破无为中,第三结非。 【述记? 卷十一】此即第三、总结非也。 然此无为,四门分别[94]︰一、诸部增减,二、出体性,三、释名,四、释妨难[95]。 第一、诸部增减[96]者,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立有九种︰一、择灭,二、非择灭,三、虚空,四、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八、缘起支性,九、圣道支性[97]。 化地部,旧云[98]「正地部」,亦立有九︰一、择灭,二、非择灭,三、虚空,四、不动,旧云「无我」,讹也,五、善法真如,六、不善法真如,七、无记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缘起真如[99]。 经量[100]及譬喻师,立三无为无有体性[101]。 毗婆阇婆提[102]说三灭中立无常灭[103],亦是无为[104]。 萨婆多部亦立三种,然是实有,乃至虚空[105],或说唯一[106],或说为多[107]。 然大乘中,此及《百法》但唯说六[108]。 《瑜伽》五十三但[109]说二︰谓空、非择灭[110]。 《五蕴论》说有四,不说不动等[111],即择灭故。 又《瑜伽论》[112]、《对法》[113]、《显扬》[114]等论说有八种,于此六中,真如为三[115],约诠,约理,所望[116]别故。 第二、出体性[117]者,一、实体:八无为体,皆是真如,由此论中依于真如立虚空等。 二、假体:即随有漏、无漏心中所现空等无为之相,名虚空等[118]。 或依障断所依灭处假立择灭、不动、想受[119]。 无色之处,假说虚空。 法缘缺时,义名非择。 约诠为论,名善等如,即依假体,皆可说假。 实,亦可然,皆可说实。 若通[120]三性,体遍有无[121]。 三、释名[122]者,无别释名。 虚空之体即是无为,及[123]至真如,此即[124]无为,皆持业释。 四、释妨难者,何故择[125]灭外,别立不动及想受灭? 唯于二受灭,立不动无为。 舍受灭时,立想受灭,非余受灭亦立无为? 且依胜定障说。 据实,一切染污[126]等法,无不障定。 今约别行障定者说,不障一法得多无为故[127]。 又断所知障得无为不[128],及释诸论相违等妨,皆如此论第十卷说[129]。 于中复有内外[130],善等三性,依他等摄[131],安立非安立、世俗胜义,苦、集、灭、道,及七真如体相摄等[132],得非得等[133],体性一多[134],五果[135],凡圣得之多少[136],其择灭非择灭随有漏事,为随烦恼数多少等诸门分别[137],如别章说[138]。 《大般若经》、《辩中边论》[139],说真如名有[140]十二种︰谓真如、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虚空界、实际、不思议界[141]。 《对法》第二[142]、《佛地论》[143]等,虽释此名,然少于彼[144]。 上来[145]三别破外道小乘法非有讫。 --------------------------------------------------------------------------------[1] 「即」字,《金藏》有,余无。 [2] 《异部宗轮论》云︰其说一切有部本宗同义者,有为事有三种,无为事亦有三种﹝该论《述记》卷下云「有为谓三世。 无为谓择、非择,及虚空」﹞。 该论又云︰此中大众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本宗同义者,无为法有九种︰一、择灭,二、非择灭,三、虚空,四、空无边处,五、识无边处,六、无所有处,七、非想非非想处﹝该论《述记》卷中云「此四无色所依之处,别有无为是灭所摄,要得此灭,依之生彼。 能依细五蕴,自是无常,所依四无色,自是常住」﹞,八、缘起支性,九、圣道支性﹝该论《述记》云「缘起支性,谓生死法。 定无明后,方生行等,定行等前,有无明等。 此理是一,性常决定。 其无明等十二支分,是有为摄,理是无为,一切圣道,性能离染,理是常一。 其八差别,自是生灭,理是无为,此由生死及于圣道,各别有理为碍核(《料简》及该论《述记》上文均作「隔碍」)故,性相决定」﹞。 [3] 「成」字下,《疏翼》原有「共知」有二字。 [4] 智周《演秘》云︰若言不知眼等体相名非了者,心等体相,世岂了乎? 瓶等现知,何须别说? 故知论「现所知」者,据世间中容有而谈﹝即极成之法,不待因立共许之法﹞,非约一切﹝如别说八识各别所缘境,现、比、非三量不同所缘境,以及识智不同所缘境等﹞。 [5] 现量所知谓世所共许。 [6] 如《唯识二十论》云︰诸他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实知? 如自心智。 此自心智云何于境不如实知? 由无知故。 二智于境,各由无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净智所行不可言境。 彼二于境不如实知,由似外境虚妄显现故,所取、能取分别﹝种子﹞未断故。 又色中根体清净色亦非世间清净现量所知,由其他种种方法比知其结构。 如下文说。 [7] 「虽」字,《金藏》误作「唯」。 [8] 「见」字,《金藏》无。 [9] 即非量所得。 [10] 「假」,即安立。 [11] 谓法我无体相故。 [12] 「世现」二字,《金藏》误作「现世」。 [13] 《因明入正理论》云︰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 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14] 「问」字,《金藏》无。 [15] 《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下云︰以缘瓶等心,虽不必执,但惑乱故,谓为实瓶,故是非量。 亦即遍计所执义。 《瑜伽》卷七十三云︰问︰遍计所执自性,缘何应知? 答︰缘于相名相属,应知。 [16] 「心」字,《金藏》有,余无。 [17] 「作」字,《金藏》有,余无。 [18] 《瑜伽》卷七十三明「真如为正智所缘及功德建立因或依因」云︰云何圆成实自性? 谓诸法真如圣智所行、圣智境界、圣智所缘,乃至能令证得清净、能令解脱一切相缚及粗重缚,亦令引发一切功德。 [19] 为色、心之了因。 [20] 智周《演秘》云︰色、心相显,四句分别︰一、以色显色,二、以色显心,并如疏述,三、以心显心,谓他心智,四、以心显色,谓心缘色。 问︰无为云何色、心显耶? 答︰有义:虚空无为通色心显,《佛地论》﹝卷四﹞说五蕴无处显虚空故﹝如云「譬如依空,地等可得,非与地等共相应故,空成蕴性」﹞。 又心缘空,故名心显。 择灭无为,若依能证,唯心所显,其义可知。 今此通显诸无为因,故总说言「或色心等所显性」也。 [21] 即智亲证故。 [22] 即相分、见分等。 [23] 「心」字,《金藏》有,余无。 [24] 「宗」,谓有法及法。 [25] 「不离色、心」,即不离相分、见分等。 色不离识而单外有,前已成故,识相、识性非一异故。 [26] 「以」字,《金藏》作「次」。 [27] 「六释」,谓六离合释。 [28] 「破」字,《金藏》作「波」。 梵文为「rupa」。 [29] 「三字」,谓汉语中三音节。 [30] 「别」字,《金藏》作「具」。 [31] 「下文」等八字,《金藏》无。 [32] 《大毗婆沙论》卷十云︰非择灭,并一切虚空无为,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多物。 如是说者,应知此中前说为善。 [33] 「别破」等二十四字,《金藏》有,余无。 [34] 「申别」等十二字,《金藏》有,余无。 [35] 「彼」字,《金藏》作「破」。 [36] 「所」字,《金藏》有。 [37] 灵泰《抄》云︰汝虚空体应非一。 与此处色合,与彼处色不合故。 如余色等。 [38] 「第二难」三字,《金藏》有,余无。 [39] 如理《义演》云︰比量云︰汝色等诸法应互相遍。 因云以此处合时彼处色亦合故。 如所合虚空。 又因云此处色即余色故,犹如此处色,前因既成,故得为量。 [40] 「次第三难」四字,《金藏》有,余无。 [41] 「第四难」三字,《金藏》有,余无。 [42] 「等」字,《金藏》作「等」,余作「别」。 《枢要》卷中云︰有同处不相离,色为不定过︰为如色处,处无别故,虚空即色处? 如香等处,处无别故,虚空非色处? [43] 谓破空体是一已。 [44] 「一部」二字,《金藏》无。 [45] 如理《义演》云︰四谛下见﹝所断﹞惑为四,修道﹝所断﹞总为一部。 合有「五部」。 「部」者,众类之义。 「品」者,九品。 即见修﹝所断﹞惑,地地皆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粗细不同﹞九品。 《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云︰系缚义、合苦义、杂毒义,是结义。 《杂集论述记》卷十七云︰能合苦故,名为结。 一切烦恼皆能和合苦,九唯增故。 此九结中嫉、悭二种,能令出家贫智,在家贫财;故诸随惑中,独立为结。 余之七种,即﹝根﹞本烦恼。 以见结为种作意思惟,取结为种方便故﹝均为不如理作意强增上缘﹞,故开立之。 余各自立。 [46] 「已所」二字,应作「所已」。 [47] 「可」字,《金藏》作「前」。 [48] 萨婆多等执有离色、心等实无为。 [49] 「取」字,《金藏》作「取」,余误作「所」。 [50] 「各」字,《金藏》作「名」。 [51] 六因:相应因、俱有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能作因。 [52] 五果:异熟果、等流果、离系果、士用果、增上果。 [53] 「果」字下,《金藏》有「等」字。 [54] 《枢要》卷中云︰「许无因果故」者,大乘之中,无为是离系果。 十因中,观待、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因得﹝除牵引因、生起因、随说因,及相违因﹞。 是观待、摄受、同事、相违、不相违因,能得增上果。 今就他宗,又是同品,亦无过失,定有性故。 如理《义演》云︰意说无为非六因所得,名无因;不得五果,名无果。 体是因果者,体是能作因,又即解脱果。 如修无为时,无为不障他义边,名能作因;即与大乘增上缘相似,无为当体即离系,名解脱果。 [55] 「下别显有二」五字,《金藏》有,余无。 [56] 本论卷一云︰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粗色相,渐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说极微。 [57] 「等」字,《金藏》有,余无。 [58] 即似遍计所执义而显现影像。 [59] 「择」字,《金藏》误作「释」。 [60] 「法缺缘」,《金藏》作「诸缘缺」。 [61] 「入」字,灵泰《抄》、《秘蕴》误作「八」。 [62] 「果圣」,《金藏》作「圣果」。 [63] 如理《义演》云︰意说:后得智亦得远缘见道前加行智中所作空观等,及亲闻佛说等。 [64] 灵泰《抄》云︰此文中即约因果法,识能缘无为,心上变起识变无为也。 有漏中唯第六识缘虚空无为,而心上变起无为。 [65] 灵泰《抄》云︰十地中六、七二识,平等智、妙观智之后得,前中能缘虚空无为,变起无为之相。 [66] 灵泰《抄》云︰此第一解:若不说成所作智缘空,余三智之后得智能缘无为,而变起无为相分也。 [67] 灵泰《抄》云︰第二解说:成所作后得智能缘空无为,而变起无为之相分,则通。 慧沼《了义灯》卷八总解云︰七地以前,有漏变熏,唯第六识,故一识。 因在无漏位第七创缘虚空,非择灭,未有漏熏,但由第六,故二识。 果无漏三智,或除成事不说缘理,或通八识,智遍缘故。 然识变者,独影唯从见,无别种生。 《枢要》卷中,以「显依识变」为科,总摄以上三文。 [68] 《显扬》卷十八云︰虚空无为者,由心所缘境相相似,故立为常,非缘彼心,缘彼境界有时变异故。 [69] 谓善不善心等所缘现相。 [70] 亦非别种。 [71] 本论卷八云︰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三皆容摄。 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摄。 愚夫于中妄执实有,此即遍计所执性摄。 若于真如假施设有虚空等义,圆成实摄。 [72] 相当《枢要》前二文。 [73] 相当《枢要》第三文。 [74] 相当《枢要》后二文。 又,「下文有三」等十六字,《金藏》有,余无。 [75] 即:以理为体,是法共相,又不即离,实法自体。 《佛地经论》卷五云︰如是缘起平等法性,即是一切法平等法性。 如说︰梵志! 一切法性,即是缘生缘起法性﹝亦即「唯识性」,四缘依故﹞。 悟解此故,名为菩提。 如佛所见一切法性如此,即是缘起法性。 又契经言︰不见少法离缘起性﹝《解深密经? 慈氏品》云「此中无有少法能见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时,即有如是影像显现」﹞。 此中缘起平等法性﹝即唯识平等法性﹞,名缘起性﹝缘起不出四缘,而四缘不离唯识﹞。 依此密意,说如是言︰若见缘起,即见法性;若见法性,即见诸佛;缘起实性﹝唯识实性﹞即胜义法,胜义佛故。 平等法性,于一切处皆无差别﹝为法自体﹞,故作是说。 [76] 《瑜伽》卷五十三云︰谓唯诸色非有所显,是名虚空。 所以者何? 若处所行,都无所得,方有虚空想转。 《对法》卷二云︰谓无色性,容受一切所作业故。 《俱舍论》卷六云︰唯无所触,说名虚空。 《佛地经论》卷七云︰清净相者,谓此真如本性清净,二障所覆,如净虚空烟云等障,相似不净。 得出世间证真如道,渐除二障所有种子,犹如大风吹烟云等。 金刚喻定灭离一切障种子尽,得净法界究竟转依,名清净相。 此与所谓「真空」相似,但无方所,无显色,无所有障碍而能容受。 又虚空应别于空界色中「迥色」及「空一显色」。 《对法》卷一云︰迥色者,谓离余碍触方所可得。 《杂集论述记》卷四云︰离余碍触诸有色处,于其方所而可得此。 ﹝《瑜伽》卷三、《俱舍论》卷一说明色、暗色,及孔隙为空界色。 ﹞此显,非形,离碍方得。 又解其建立因云︰「作所依故」者,谓次迥色。 能与诸色作所依故。 或此能作有情依故。 此色亦名「邻阿伽﹝梵文作「nir-agha」,汉译「无碍」。 《俱舍论》卷一谓「邻阿伽色」即「空界色」﹞色」。 《对法》卷一又云︰空一显色者,谓上所见青等显色。 《杂集论述记》卷四云︰﹝六因建立二十五色中,第六因﹞庄严故者,谓空一显色。 由此庄严空世间故,无别分段。 或唯有显,无形,名「一」,即青等故,称之为「显」。 遍依空故,名「空一显」。 又云︰空界﹝色﹞有二︰一、迥,二、空一显。 空一显摄迥,故﹝《瑜伽》卷三﹞略不说。 [77] 「简」字,金陵本误作「前」,《金藏》及余本均作「简」。 [78] 《瑜伽》卷十一云︰问︰真如有何相? 答︰正智所行相。 问︰正智有何相? 答︰真如为所行相。 [79] 「而」字,《金藏》作「为」。 [80] 「此」字,《金藏》有,余无。 [81] 《对法》卷二云︰当知此中,有二种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依受。 受有二种︰谓变异及不变异,如其次第,苦、乐、非苦乐。 当知烦恼断故,建立择灭,二受断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动及想受灭。 烦恼断者,谓除此品粗重所得转依;受断者,谓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转依。 是故得第二静虑时,虽证苦灭,而不建立无为,以变异受未尽断故。 [82] 对想受不恒行心、心所「唯灭、静、唯不转」作意为先,并有上、中、下三品修习,此定是「假有,非实有」。 [83] 《显扬》卷一云︰不动者,谓离遍净欲,得第四静虑,于其中间,苦、乐离系性。 想受灭者,谓离无所有处欲,入灭尽定,于其中间,不恒现行心、心法,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而离系性。 [84] 《显扬》卷十八云︰由四种离系故,建立余四无为,谓非择灭等。 四种离系者,谓缘解脱毕竟离系,简择烦恼究竟离系,苦、乐暂时离系,心、心所法暂时离系。 [85] 「二性无为」,谓依他、圆成。 [86] 见本论卷八。 [87] 本论卷八云: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三皆容摄。 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性摄。 愚夫于中,妄执实有,此即遍计所执性摄。 若于真如,假施设有虚空等义,圆成实摄。 [88] 《显扬》卷一云︰善、不善、无记法真如者,谓于善、不善、无记法中,清净境界性。 《对法》卷二云︰善法真如者︰谓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 何故真如,说名真如? 由彼自性无变异﹝藏文作「gtan du mi gyur bai dvos po/」﹞故。 谓一切时无我实性﹝藏文作「bdag med pai dvos po/」﹞无改转故,说无变异。 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藏文无此四字﹞。 何故复说此名空性? 一切杂染所不行故。 所以者何? 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 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之所染污。 何等名为客尘染污? 谓由未拔﹝「未拔」藏文作「彼所摄持」﹞所取、能取种子﹝藏文作「所取、能取心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藏文作「由依他能令二转起故」。 但德格版「gbis」误为「bes pa」﹞,非法性心﹝此四字藏文无﹞。 以诸法法性,自性清净故。 何故复说此名无相? 诸相寂静故。 「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所戏论。 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 何故复说此名实际? 无倒所缘故。 「实」者,谓无颠倒。 此处究竟﹝即到边际﹞,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 何故复说此名胜义? 最胜圣智所行处故。 何故复说此名法界? 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所依相﹝藏文作「rgyu」,即为彼因﹞故。 如善法真如,当知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亦尔。 [89] 如理《义演》云︰西国有虫,饮﹝疑「食」﹞油麻苗,实不食油,唤作「食油虫」者,不称彼体。 [90] 《佛性论》卷一云︰若无性中执有自性,为俗谛者,是义不然。 何以故? 二谛不可说有,不可说无,非有非无故。 真谛不可说有,不可说无者,无人、法故,不可说有;显二空故,不可说无。 俗谛亦尔,分别性﹝即遍计所执性﹞故,不可说有;依他性故,不可说无。 复次,真谛不定有无──人、法无、不无,二空有、不有﹝遍计所执性体相本无,非由空性故空;是故二空所显为真如,非二空定是有﹞。 俗谛,亦尔──分别性故,非决定无﹝本论卷八云「遍计所执都无体故,为显非有,假说为(五事中)名」﹞,依他性故,非决定有﹝本论卷八云「谓心、心所,及所变现,众缘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 愚夫于此横执我、法,有、无,一、异,俱、不俱等,如空华等性相都无,一切皆名遍计所执。 依他起上彼所妄执我、法俱空,此空所显识等真性,名圆成实,是故此三不离心等」﹞。 又《瑜伽》卷七十五﹝《佛性论》卷一文同﹞遮拨恶取空云︰复次,于大乘中有一类恶取空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有;由胜义故,一切皆无。 应告彼言︰长老! 何者世俗? 何者胜义? 如是问已,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名胜义;若于诸法无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世俗。 何以故? 无所有中建立世俗、假设、名言,而起说故﹝《佛性论》云「以于无中,假说有故」﹞。 应告彼曰︰汝何所欲? 名言、世俗为从因有自性可得? 为唯名言、世俗,说有? 若名言、世俗从因有者,名言﹝与﹞世俗从因而生,而非是有,不应道理。 若唯名言、世俗说有,名言﹝与﹞世俗无事而有,不应道理。 又应告言︰长老! 何缘诸可得者,此无自性? 如是问已,彼若答言:颠倒事故。 复应告言︰汝何所欲? 此颠倒事为有? 为无? 若言有者,说一切法由胜义故皆无自性,不应道理。 若言无者,颠倒事故诸可得者此无自性,不应道理﹝《佛性论》作「此执颠倒,亦不得成」﹞。 [91] 《异部宗轮论》云︰其化地部本宗同义︰谓过去、未来,是无;现在、无为,是有。 又云︰无为法有九种︰一、择灭,二、非择灭,三、虚空,四、不动,五、善法真如,六、不善法真如,七、无记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缘起真如。 《异部宗轮论述记》卷下云︰择、非择、空,三体各一得缘,同余部。 「不动」,但是断定障得,定障名「动」,是散动故;今断,得此,故名「不动」。 善、恶、无记如,三体各一;但名一理,性皆是善。 「道支」、「缘起」义,同大众。 然各一理,今据胜者,但言「道支」、「缘起」。 [92] 见《瑜伽》卷七十二云:问︰真如当言实有? 当言假有? 答︰当言实有。 胜义摄故。 [93] 《异部宗轮论述记》卷中云︰此部说世出世法,皆无实体,但有假名。 [94] 「四门分别」四字,《金藏》无。 [95] 《枢要》卷中,五门分别︰一、诸教增减,二、出体,三、三性分别,于中二子门──善等三性,及所执等三性,四、谛摄,五、释难,于中五子门──一多、因果摄、凡圣得、伏断障得、问答。 《杂集论述记》卷十、九门分别︰一、教兴意,二、诸论增减,三、释名出体,四、假实,五、内外,六、两种三性,七、谛摄,八、异名,九、废立。 [96] 相当《杂集论述记》之「教兴意」。 [97] 《宗轮论述记》卷中有释,如前已引。 [98] 「旧云」,谓真谛译。 [99] 《宗轮论述记》卷下有解,亦如前引。 [100] 「经量」二字,原作「正量」,恐传抄误。 [101] 灵泰《抄》云︰鸠摩罗多即是经部祖师。 经部无为无别实体义,见《俱舍论》卷六。 如云︰如色、受等,别有实物,此所无故。 [102] 「毗婆阇婆提」,梵文为「vibhajjavadin」。 即分别说部,或分别论者。 [103] 《大智度论》卷四十二说:智缘灭,非智缘灭,无常灭。 [104] 《大毗婆沙论》卷三十八云︰或复有执诸有为相,皆是无为,如分别论者。 彼作是说︰若有为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则应不能生法、住法、异法、灭法。 以有为相体是无为,性强盛故,便能生法,乃至灭法。 或复有执三相是有为,灭相是无为,如法密部﹝梵文为「dharmaguptaka」,或译法藏部﹞,彼作是说︰若无常相体是有为,性羸劣故,不能灭法。 以是无为,性强盛故,便能灭法。 [105] 《枢要》卷中《杂集论述记》别开废立门。 [106] 《枢要》云︰一谓真如,余非实故。 [107] 《杂集论述记》云︰假实分,应立二︰谓法性,心变﹝《枢要》云︰「又可立二︰顺世间立二,谓虚空非择,真如立一」﹞。 随性立三︰谓所执等﹝《枢要》云「或应立三︰真如为一,随障废为一,顺世间为一」﹞。 据相立有四︰谓真如、择、非择、空。 不动、想受﹝灭﹞,不出择非择故。 [108] 《杂集论述记》云︰依相增,立有六,受、障定增故。 依诠位,立八,﹝善等﹞三性体位别故。 若依界、地、根、果,即有无量无为。 《杂集论述记》及《枢要》又别开诸论增减门。 [109] 「但」字,《金藏》有,余无。 [110] 「灭」字,《金藏》有,余无。 [111] 「等」,谓想受灭。 [112] 《瑜伽》卷一百曾说虚空、非择灭等为观待假有,「法性、真如、实际、空、无我等」为胜义有。 依此二有合计,或可得八数。 余卷多说三数,可不计八。 [113] 见《对法》卷二。 [114] 见《显扬》卷一、卷十八。 [115] 谓善、不善、无记。 [116] 「望」字,金陵本误作「圣」。 [117] 《杂集论述记》于中别开假实门。 [118] 「等」字,《金藏》无。 [119] 「想受」,即想受灭。 [120] 「通」字下,《疏翼》原有「遍计所执等」五字,《大正藏》无。 [121] 《枢要》别开三性分别门,依两种三性论。 《杂集论述记》别开善等三性门,出体门中,依三自性谈。 [122] 《杂集论述记》与「出体」合为释名出体门。 《枢要》则略,疏文已有故。 [123] 「及」字,疑应作「乃」字。 [124] 「即」字,《金藏》作「即」,余作「及」。 [125] 「择」字,《金藏》误作「释」。 [126] 「污」字,《疏翼》原作「熂」,今依《大正藏》改为「污」。 [127] 智周《演秘》云︰略有三释。 一云︰且如一贪九品不同,断此一贪,证九无为。 无为无品,约所断说,故名为多。 二云︰释外难。 外难意云︰断想受等,已得择灭,何故望此复名不动无为等耶? 不障此一想受等灭而能证得择灭、不动,多无为也。 三云︰举断一贪得多无为。 证受等断而立择灭。 示得不动多无为也。 后释为胜。 [128] 「不」字,《金藏》作「下」。 [129] 本论第十卷云︰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惑生烦恼得者。 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 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自性清净﹞即真如,后三﹝有余依、无余依、无住﹞皆择灭。 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 究竟灭者,择灭所摄。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说是菩提障? 应知圣教依胜用说,理实俱能通障二果。 [130] 谓内外门。 《杂集论述记》卷十云︰不动、想受二灭唯内法灭得,余皆通内外。 [131] 《枢要》卷中云︰三、三性分别:一、善等三性:若本,唯善,即真如故;若相,通三性,许三性识变故。 二、所执等三性。 第八卷说通三。 [132] 《杂集论述记》卷十云︰七、谛摄:一、安立非安立,二、四谛,三、二谛。 《瑜伽》六十四﹝「云何非安立真实? 谓诸法真如」﹞、七十二﹝「真如唯非安立谛所摄」﹞等云︰非安立谛摄者,谓真如;除空、非择﹝灭﹞,余是安立谛灭谛摄。 然《唯识》第八有漏无漏心变﹝「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摄」﹞,即通道苦集三谛摄。 若真如体上义分,并非安立谛摄。 若假立本质,即许虚空、非择﹝灭﹞、非谛,许真如非灭谛。 本论卷八说七真如与三自性相摄云︰随相摄者,流转苦集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故。 余四,皆是圆成实摄。 又云︰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三皆容摄。 余如前引。 [133] 《枢要》卷中云︰四、伏断障得:想受灭通伏断,如常,何故择灭不伏得? 已永害随眠故。 其不动两解︰一、内道唯断得,外道伏得。 计为涅槃,灭心、心所故,内道不然。 又解︰内道亦伏得,如想受灭伏得。 此伏三禅以下不得,伏欲界以下﹝得﹞。 ﹝不善有覆无记﹞二性烦恼增强故,难坏种故,如不伏得第三禅以下,障得想受灭,以﹝苦乐等﹞变异受强故。 以理而论,既有伏三禅﹝以﹞下惑得不动;伏四禅﹝以﹞上得想受灭,斯有何失? 二受强故,论不许之。 若尔,应伏欲界障,得不动灭! 既许二性障令不得,伏得不动,三定以下障伏不能得想受灭,何失? [134] 《枢要》卷中云︰一、一多:随心言多,约体说一。 [135] 《枢要》卷中云︰二、因果摄:十因、六因,应思。 六因中,唯能作因,余皆有为。 十因通五︰一、观待因。 二、摄受因:境界依处故。 三、同事因:同为﹝众﹞生等一事业故。 四、不相违因:令圣道生故。 五、相违因:与碍法生,诸杂染法相违故,说为灭性离障等也。 五果摄,摄何果者? 择灭者,谓离系、虚空;非择﹝灭﹞,摄增上果。 [136] 《枢要》云︰三、凡圣得:虚空、非择﹝灭﹞,通凡圣得;想受灭、择灭、真如,定唯圣者得;不动,二说。 以上这段文,原《疏翼》作「依他等摄门,安立非安立、世俗胜义,苦、集、灭、道,及七真如体摄等门,得非得等门,体性一多门,五果门,凡圣得之多少门」,其中之「门」字,依《大正藏》删。 [137] 《杂集论述记》卷十云︰五、此择灭为随有漏法数﹝为随烦恼类数﹞? 为总是一? 又非择灭章第二门云︰对择灭辨数多少,大乘无文,准小乘取。 [138] 又《枢要》卷中云︰五、问答﹝门﹞:﹝首问︰﹞何故择灭,三界唯立一,定障别开二? ﹝答︰﹞以变异不变异﹝受﹞相,显于烦恼故。 ﹝二﹞问︰何故伏惑得非择灭? 亦伏烦恼障,亦得伏定障,何故不分二,唯分永害随眠耶﹝如《对法》卷二云「非择灭者︰谓是灭,非离系,不永害随眠故」﹞? 答︰定障通于事观断,亦有伏得者,烦恼要唯理观除,故无伏得者。 设有异生得定伏烦恼,亦名定障,本求定故,而未求理。 圣得者,隐而难知,故分别说,令易趣入。 凡得者,是可断,又凡得易而相显显,更何须开! 又《杂集论述记》卷十〈不动想受灭章〉云︰五、问答分别﹝门﹞云︰﹝首﹞问︰想受既伏得,不动亦尔耶? ﹝答︰﹞亦尔,说暂离故。 ﹝二﹞问︰为全离欲界者伏得,少分等者亦尔耶? 答︰一云︰少分等者,不得。 以欲界定障及不善烦恼增盛,故伏不得。 二云︰伏亦得,如灭定。 如《唯识》第七说﹝如云「无想定者,谓有异生伏遍净贪,未伏上染」。 又云「灭尽定者,谓有无学及有学圣、已伏或离无所有贪,上贪不定」﹞。 ﹝三﹞问︰其想受无为,实断有漏定障所得,何故无漏心灭方说无为? 答︰以相显故,以前灭有漏心时,虽已得竟,然无漏心犹有故,相犹未显。 今无漏并尽,相显方说,或果满方说。 其此无为因本断时,为求定果实虽先得,今从果之处满,方说故。 《显扬》﹝卷十八﹞云「暂时离系」,以于灭定无漏心灭上立故。 若离系者,说前解脱道实证彼故。 ﹝四﹞问︰受想灭定与此后无为,何别? 无想定与不动何别? ﹝答︰﹞厌心种子,说名为定,体是有为,行蕴所摄。 现行,尔时后念不起﹝之﹞无处显于真如。 真如之上假立无为,非蕴所摄。 厌心种子,名无想定──行蕴、有为。 断变异受解脱道,证障无处,显于真如,真如之上,假立不动,非蕴、无为。 故二别也。 苦灭无为者,二禅断苦,于变异受尽处,总说。 有人引小乘云︰以苦所依识二乘灭故,苦所以灭。 若尔,忧所依识,有恒不灭故,忧应通无色,恒不恒行等,如灭定中释。 论云谓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转依者,或说是择灭,或说非,即真如,如唯识第十论傍乘义中﹝原文为「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惑生烦恼者。 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 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即真如,后三皆择灭。 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 [139] 又此异名门另见《大般若经》﹝卷三百四十九、三百五十、三百五十三、三百六十﹞、《辩中边论》卷上等。 [140] 「名有」,《金藏》作「各」。 [141] 《辩中边论》出五名︰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性﹝只此一种为般若未出﹞、法界。 论有﹝等﹞言,如等取《大般若经》十二名,则有十三。 [142] 《对法》第二有六名︰无我性、空性、无相、实际、胜义、法界。 [143] 《佛地经论》卷七有六名:真如、法界、实有、空无、实际、胜义。 [144] 「彼」,谓《大般若经》。 《对法》卷二云︰何故真如名为真如? 由彼自性无变异故。 谓一切时,无我实性无改转故,说无变异。 当知此则是无我性,离二我故。 何故复说此名空性? 一切杂染所不行故。 所以者何? 由缘此故,能令一切诸杂染事悉皆空寂。 虽复有时,说有杂染,当知但是客尘烦恼之所染污。 何等名为客尘染污? 谓由未拔所取、能取种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转,非法性心。 以诸法法性,自性清净故。 何故复说此名无相? 诸相寂静故。 诸相者,谓色受等,乃至菩提诸所戏论,真如性中,彼相寂灭,故名无相。 何故复说此名实际? 无倒所缘故。 「实」者,谓无颠倒,此处究竟,故名为「际」,过无我性,更无所求故,何故复说此名胜义? 最胜圣智所行处故。 何故复说此名法界? 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 当知不善法真如,无记法真如,亦尔。 《佛地经论》云︰由离一切虚妄颠倒,假名真如。 能为一切善法所依,假名法界。 离损减谤,假名实有。 离增益谤,假名空无。 分析推求诸法虚假,极至于此更不可度,唯此是真,假名实际。 是无分别最胜圣智所证境界,假名胜义。 [145] 谓:第二破执法第二破计五文科中之第三。 发布时间:2025-11-06 14:48:38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33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