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中阴现形的因果启示 内容: 中阴者,即识神也。 非识神化为中阴,即俗所谓灵魂者。 言中阴七日一死生,七七日必投生等,不可泥执。 中阴之死生,乃即彼无明心中所现之生灭相而言,不可呆作世人之死生相以论也。 中阴受生,疾则一弹指顷,即向三途六道中去;迟则或至七七并过七七日等。 初死之人,能令相识者,或见于昼夜。 与人相接,或有言论。 此不独中阴为然。 即已受生善恶道中,亦能于相识亲故之前,一为现形。 此虽本人意念所现,其权实操于主造化之神祇。 欲以彰示人死神明不灭,及善恶果报不虚耳。 否则阳间人不知阴间事,则人死形既朽灭、神亦飘散之瞽论,必至群相附和。 而举世之人,同陷于无因无果、无有来生后世之邪见深坑。 将见善者则亦不加惕厉 [1]以修德,恶者便欲穷凶极欲以造恶矣。 虽有佛言,无由证明,谁肯信受? 由其有现形相示等,足征佛语无妄,果报分明。 不但善者益趋于善,即恶者其心亦被此等情理折伏,而亦不至十分决烈。 天地鬼神,欲人明知此事,故有亡者现身于人世,阳人主刑于幽冥等。 皆所以辅弼佛法,翼赞治道 [2]。 其理甚微,其关系甚大。 此种事古今载籍 [3]甚多。 然皆未明言其权之所自,并其事之关系之利益耳。 中阴虽离身躯,依旧仍有身躯之情见 [4]在。 既有身躯之情见,固须衣食而为资养。 以凡夫业障深重,不知五蕴[5]本空,仍与世人无异。 若是具大智慧人,则当下脱体无依。 五蕴空而诸苦消灭,一真[6]显而万德圆彰矣。 其境界虽不必定同,不妨各随各人之情见为资具。 如焚冥衣,在生者只取其与衣之心。 其大小长短,岂能恰恰合宜。 然承生人之情见,并彼亡人之情见,便适相为宜。 此可见一切诸法,随心转变之大义矣。 死之已后,尚未受生于六道之中,名为中阴。 若已受生于六道中,则不名中阴。 其附人说苦乐事者,皆其神识作用耳。 投生必由神识与父母精血和合。 是受胎时,即已神识住于胎中。 生时每有亲见其人之入母室者,乃系有父母交媾时,代为受胎。 迨其胎成,本识方来,代识随去也。 《欲海回狂·卷三》 [7]第十二页,第八、九、十、十一、十二行,曾有此问。 原答颇不中理,光为之改正,当查阅之。 原答云:“譬如鸡卵,有有雄者,有无雄者。 未有识托之胎,如卵之无雄者也。 ”不知卵之无雄者,即令鸡孵,亦不生子,何可为喻? 光只期理明,不避僭越。 故为居士陈其所以。 圆泽 [8]之母,怀孕三年,殆即此种情事耳。 此约常途通论。 须知众生业力不可思议。 如净业已成者,身未亡而神现净土。 恶业深重者,人卧病而神婴罚于幽冥。 命虽未尽,识已投生。 迨至将生,方始全分心神附彼胎体。 此理固亦非全无也。 当以有代为受胎者,为常途多分耳。 三界诸法,唯心所现。 众生虽迷,其业力不思议处,正是心力不思议处,亦是诸佛神通道力不思议处。 光近十余年,目力不堪为用,故于经论不能广引以证。 然其理固非妄出臆见,以取罪戾也。 死生,众生之大事。 因果,教化之大权 [9]。 愿阁下不惜广长舌 [10],以因果报应为转烦恼生死、成菩提涅槃之一助。 则法门幸甚,众生幸甚。 摘自《印光法师文钞》增广卷一复范古农居士书二【注释】[1]惕厉:警惕。 [2]翼赞治道:辅助治理之道。 [3]载籍:典籍、书籍。 [4]情见:凡夫的见思惑。 迷于理而起之惑如身见、边见等五不正见,叫做见惑;迷于事而起之惑如贪瞋痴等五烦恼,叫做思惑。 [5]五蕴:众生由色、受、想、行、识假合而成。 色,即所感业报之身。 受想行识,即触境所起幻妄之心。 [6]一真:指真如实相。 [7]《欲海回狂》:清代周梦颜所著戒淫之书。 [8]圆泽:唐代僧人。 预知自己投胎并与好友约定在杭州见面,留下“三生石”的公案。 [9]大权:大方法、大方便的意思。 [10]广长舌:佛三十二大人相之一。 佛舌广而长,覆面至发际,故名。 这里印光大师是用来劝范居士弘扬因果。 发布时间:2025-08-03 10:40:37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31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