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现代因果报应录(二十二)徐应男入梦求伸冤 内容: 现代因果报应录(二十二)徐应男入梦求伸冤距沪埠四十余里之鸽娄泾地方,于民国廿四年旧历正月间,发生一阿叔某财惨杀侄女之命案。 死者徐应男托梦于甲长诸仲华,求为伸冤,经诸具呈县府,请求彻究,案乃大白。 同年五月七日之晚报新闻夜报报等均详载此事,原文如下:沪西鸽娄泾地方,青浦县辖境乡民徐迪荣,娶妻沈氏,单生一女,名应男。 家道康,有粮田百余亩,与弟迪甫同居。 十六年前,迪荣病故。 沈氏不安于室,与他人同居江湾,一去不返。 应男乃由其祖母抚养成人,与民国十八年嫁与泗泾强雪顺为妻。 廿二年祖母去世,其父所遗田地及私蓄等财产,当由应男承继。 讵被乃夫强雪顺陆续骗去田亩及私蓄大半后,忽与应男离婚。 应男遂不得不回家,与叔迪甫同居一宅。 女遭此打击,抑郁寡欢。 至去年冬,其父执名屠绍雄者,行医为业,见而怜之。 乃劝其招婿,并为介绍本地人马桂龙入赘,择于本年旧历正月初六成亲。 乃事为徐迪甫所悉,一再表示反对,以致叔侄间常起口角。 及至吉期将届,迪甫忽宣告应男突然失踪,以致婚事未成。 徐迪甫所以反对侄女招婿者,实因应男尚有田地二十余亩,及余蓄数千元,早存觊觎之心。 今日一见赘婿入家,侄女财产,势将丝毫不得染指。 乃于正月初五日下午一时许,先与应男发生口角,继用扁担将女头颅击破,即时毙命。 徐宅本系独家村,而宅中除应男一人外,其余婶母佣工,均为迪甫之人,故将女击毙后,外人无从知悉。 事后即于五日深夜十一时许,将尸体秘密舁入附近坟园中埋葬,至天明吉期,则宣称女已于昨夜出奔失踪。 乾宅因事起仓猝,未得成婚,而其未婚夫虽一再找寻,亦不得要领。 徐迪甫即将侄女谋毙后,深恐被人疑起,乃一再设计,翼图嫁祸于人。 爰报告该管陈坊桥公安分局,伪称其侄女徐应男失踪,系媒人屠绍雄串同赘婿马桂龙,诱拐卷逃。 经转解青浦县政府司法科,由该县承审员一再究讯,卒以事无实证,仅将马桂龙暂押侯查,屠绍雄交保出外。 时当地甲长诸仲华,认为应男失踪可疑,复以职责关系,从事秘密侦查。 经多次调查结果,认徐迪甫实有重大嫌疑。 且据诸仲华自谓,彼系天主教徒,素不信。 自应男失踪,马桂龙入狱后,一夜忽梦见应男,满身血污,大呼伯伯伸冤,醒而异之,深悟应男决已去世,故而出此。 乃具呈县府,请求彻究。 时徐迪甫闻外间风声甚紧,深恐尸体被人发现,复将尸掘起,舁回家内米囤下埋葬。 后又以留迹在家,终觉不妥,复将尸体取出,家火焚烧。 奈臭气外溢,又恐败露,最后复将尸截分数段,用杀猪刀削去皮肉,骨殖用炭木煨焦。 装入蒲包内,沉入附近旧石湾河滨中,以翼灭迹。 至上月三十日,适有网船鱼夫,于旧石湾河滨中捕鱼时,忽捞起一沉重之蒲包。 视之乃面目皮肉削去之头颅一颗,及烧焦零乱之骨殖;不宽大骇,仍即弃入河内,乃事为该管公安分局深悉,当由甲长诸仲华,出资三十元,将蒲包捞起,一面飞报县政府请验。 时徐迪甫闻讯,见事将败露,犹图最后掩饰,竟又雇舟,邀集帮凶多人,乘深夜看尸不便之际,拟用强力抢出蒲包,移去尸骨灭迹,幸该地公安分驻所,先有准备,预派武装警察十二人,埋伏麦田中。 迨徐等到来移尸时,即一并捉获。 计获正凶徐迪甫、帮凶顾福林(徐之舅兄,旋复乘间逃脱未获)、王阿园、郭某,共四名,即行羁押。 翌晨县长亲临验尸,复查抄徐家,抄出应男血鞋袜各一只,并查得米囤下埋尸泥窟一处。 又将佣工名瞎子长年严讯,徐迪甫谋毙侄女毁尸灭迹经过情形,如上述,即将各凶犯加铐钉镣,带县法办。 编者案:世人多持无鬼论,观徐应男这托梦,可知此论这非。 世人又喜作“信则有不信则无”之说,观素不信鬼之天主教徒诸仲华竟梦见应男,又可知是说之谬。 又案:此书编竟时,据报载徐迪甫已经法庭判处死刑。 九字谨持:凛因果。 戒杀淫。 严义利。 三言永励:厉俭勤。 薄享受。 广仁慈。 (录自《因果轮回实录》) 发布时间:2025-06-05 08:00:08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29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