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讲故事之戒杀篇 内容: 印光大师讲故事 之 戒杀篇洪武时有一高僧,洪武诏见,甚加优宠,特以玉盏,赐乳令服。 因咏谢恩诗,有:“一盏琼浆来殊域,九重恩德自上方。 ”之句。 洪武姓朱,遂谓殊者,歹朱,是骂己,即令斩之。 及斩,乃悟其非骂,而已悔无所及矣。 此宿世杀业所感,业力现时,不能自主。 杀业之难消如此,可不戒哉? 如来于诸戒之中,皆以杀戒居首。 其深慈大悲,至极无加矣。 而迷倒愚夫不知感恩,反加谤毁。 势必从劫至劫互相杀戮,可不哀哉? ——摘自《与高鹤年居士书》通州王铁珊,前清曾作广西藩台,其地土匪甚多,彼设计剿灭,所杀无算。 前年得病,合眼即见在黑屋中,其鬼甚众,皆来逼恼,随即惊醒,如是三昼夜,一合眼即见此象,人已困极,奄奄一息。 其夫人劝令念佛,随念数十声即睡着,因睡一大觉。 而精神渐健,病遂痊愈,即长斋念佛。 使此时无人以念佛告之,恐万不能至今日也。 ——摘自《复包右武居士书二》民国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铁珊,一子很聪明,很孝顺。 大子有神经病,铁珊心中望此子承继家声。 二十一、二岁,已娶妻,生一女。 一日,病重将死。 铁珊痛极。 呼之曰:“某某,汝既来为我儿子,为何此刻就要去。 ”其子瞋目,作广西口音曰:“我那是你儿子,我就是那第十四个人。 ”说毕,即死。 先铁珊在广西作兵备道时,计杀降匪头首十三人。 先用极爱厚之法以安慰之,请其吃饭,尚请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 云:“日间甚忙,来不及与汝详谈,到晚间来,当与汝等各安职务。 ”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杀他,反拉其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事。 至晚去,则进一门关一门,伏兵于华厅。 其人既来,铁珊抽佩刀砍,则伏兵同出杀之,得十四个尸首,亦不知是何姓名。 岂知其人即为其子,徒用二十余年教育之劳,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认铁珊为父。 ——摘自《复德畅居士书》虾酱最毒,万不可吃。 以做时,系于海边掘一大坑,于五、六月间,捞诸虾子及诸小鱼,倒于坑中。 烈日晒之,全坑发滚,臭闻数里。 凡蝇、蚁、蛇等,好是味者,皆自投入悉死之。 待其发透,用磨磨过,装篓发卖。 吃荤之人当做宝货,可怜可怜。 此系一僧,见其做法,为光说之。 —— 摘自《复鲍衡士居士书》去年十月,上海中国化学工业社总理方液仙与其母、其妻同来皈依。 光问:“做肥皂否? ”云:“做”。 光嘱令做素者。 彼应曰:“诺”。 但云:“素者成本较大,价若定高,人不肯用,以故各皂厂均不肯做。 既承师命,当满师愿,然非多方研究不可,明年春夏间当可出品。 ”至今三月初,彼来见光,云:“素皂模与坯均皆做妥,以厂屋不足用,现为建筑至四月中,当可出售。 ”光闻之,喜不自胜。 《孟子》所谓:“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 ”同一求利,而慈忍罪福大有悬殊。 只此一举,不知少杀多少生命,诚所谓艺也而进乎道矣。 ——摘自《介绍用三星素皂书》郁头蓝弗,习非非想定于山间,群鸟相噪,不能得。 移于海边,海中大鱼斗,不能得。 因生忿恨,有杀尽鱼鸟之念。 后定成,生非非想天,寿八万大劫。 天福尽后,堕为飞狸,入林食鸟,入水食鱼。 ——摘自《复江易园居士书四》民国十三年,周玉山先生死,(曾作两江总督。 )其子缉之与光相识,寄一讣文,光令勿用荤。 以彼官职声望甚大,若用荤,则不免为荣亲而反成累亲矣。 光信到,缉之不作主,令办事者议之。 办事者,皆贪口腹之人,俱不赞成用素。 天津开吊,坐四千多桌。 次年搬灵回皖,到南京开吊,到芜湖又开吊,到家又开吊。 大孙子在扬州开吊。 只此五次开吊,所杀生命不计其数。 葬讫回津,有扶乩者,玉山先生临坛,痛恨其家之用荤,谓将彼在生做官的功德消灭了尚不够。 缉之大悔无及,欲在天津开一大丛林以补过。 其地已觅妥,适奉、直打仗,遂未办,但设法结结小缘,俾来往者有所安宿而已。 —— 摘自《致郭辅庭居士书》龙梓修在江北某县作知县,民以蝗虫为灾请验,至一处,其地踏着,颇松陷脚,问蝗虫何在,云脚下即是,有数寸厚,数里宽,十多里长,尚未长翅,翅成一飞,则将蔽天日,吓极不敢出一言,遂拜天地,求赐民命,未经二、三小时,忽大雷雨,蝗虫随雨而灭,此以不能设法,而求天灭蝗之一大感应也。 猛兽、毒蛇、蝗虫之类,均由人心凶恶,故致伤人。 若向彼念佛,及教一切人各念佛,彼当自去,岂杀之而能为民除害乎? 乃是引人造业,永生永世受杀报。 ——摘自《复章以铨居士书三》一幼女买一拍蝇器,遂见蝇即拍,未几时,全屋均被蝇扒满。 其祖母遂大开门窗,念佛求蝇去,而蝇遂尽去。 以此女尚有善根,遂以此相止彼杀业。 否则,日日杀生,己亦随之夭寿矣。 ——摘自《复章以铨居士书》昔有一人好食鸡蛋,久则腹中余毒生许多鸡卵及小鸡。 诸医不识其病,张仲景令煮蒜食之,则吐出许多鸡子及已有毛并无毛之鸡。 令一生勿再食,食则无法可治,可知鸡卵之祸大矣。 ——摘自《复罗智声居士书二》晋支道林博学善辩,与其师论鸡卵之可食否? 彼以善辩,其师不能屈。 其师没后,现形于前,手持鸡卵,掷地雏出。 道惭谢,师与卵俱灭。 鸡卵之食否,聚讼已久,然明理之人决不以食为是。 好食者,巧为辩论,实则自彰其愚。 何以故? 有谓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 无雄之卵,不会生雏可食。 若如此所说,则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 此种邪见,聪明人多会起,不知皆是为口腹而炫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怜悯也。 ——摘自《复真净居士书》北京阜成门内大街,有一大荤馆子,名九如春,生意很发达。 一夕经理梦无数人来向他要命,心知是所杀诸物。 与彼等说:“我一个人偿你们许多人命,那里偿得完? 我从今不做这个生意了,再请若干和尚念经念佛,超度你们,好吧? ”多数人应许曰:“好。 ”少数人不答应,曰:“你为几圆或几角钱,杀我们多苦,就这样太便宜你了,不行。 ”多数人劝少数人曰:“他可要实行才好。 ”经理曰:“决定实行,否则再来找我。 ”因而一班人便去。 适到五更要杀的时候,店中伙计起来要杀,鸡鸭等皆跑出笼四散了。 赶紧请经理起来说之,经理云:“我们今天不开门,不杀跑出的。 在店内的收起来,跑出去的随他去。 ”天明请东家来,说夜梦,辞生意,决定不干了。 东家云:“你既不愿杀生,我们不妨改章程,作素馆子。 ”遂改做素食,仍名九如春。 因此吃素的人颇多,更发达。 ——摘自《复琳圃居士书》宋朝曹彬为帅,不妄杀一人,而数代尊荣。 曹翰乃曹彬之副帅,以江州久不肯降,遂屠其城。 不多年身死,子孙灭绝,而且屡屡变猪,(明万历间,托梦于刘玉绶。 )受人宰割。 今之被人作食料者,多多皆是此等大人物所转。 ——摘自《复温光熹居士书九 》十余年前有英人林某,住南京,来普陀见光。 送光几本书,云是他著。 有一本专提倡卫生,专门以杀生为事。 余书均送人,唯卫生之书,光撕碎付字篓。 恐无知者持去,则害人害物,无有底极。 古有恶蚁者,蚁盈其尸;恶蝇者,蝇集其体。 无法可设,徒叹奈何。 光以此事即是大造杀劫之根本,若犹欲依己所见而为,窃恐有后悔不及时,为可怜可悯,无有可救援也。 ——摘自《复净善居士书三》隋代赵良相,家资巨万,生二子,长曰盈,次曰孟,盈强孟弱。 其父将终,分家资为二,孟得其上。 父死,盈尽霸孟之家业,但与孟园房一所,孟佣力自活。 未久盈死,生孟家为子,名环。 又未久孟死,生盈家为盈孙,名先。 环为盈家之仆,先欲朝五台,命环随行。 环知其伯霸产事,思欲杀先,幸得其便。 行至五台僻处,持所匿刀谓先曰:“汝祖霸我家业,令我世穷,我今杀汝以泄愤。 ”先疾走,环追之,入一茅蓬。 一老僧止之曰:“此处不可行凶。 ”环曰:“吾杀怨耳。 ”老僧令坐,各与一杯茶饮之,遂知前世事。 各哭起来,遂在山出家。 —— 摘自《复郭汉儒居士书》昔一小儿,其父携来皈依,余问:“汝欢喜吃肉否? ”曰:“欢喜。 ”余以彼指置彼口中,曰:“此肉甚好,试吃吃看。 ”彼极力拒之,曰:“吃不来,吃不来。 ”余曰:“汝自己之肉则吃不来,别种生灵之肉何得又吃得来乎? 汝现在吃得来他,他将来亦吃得来汝。 校比自吃其肉,则更加苦毒万倍也。 ”——摘自《〈放生现报录戒杀放生各文合编〉序》浦城令某公,久戒杀生。 而夫人性暴戾,复贪口腹,日以屠戮众生为快。 时值诞辰,命庖人先期治具。 厨下猪羊作队,鸡鹜成群,延颈哀鸣,尽将就死。 公触目怜之,谓夫人曰:“尔值生辰,彼居死地,理宜放生,以祈福寿。 ”夫人曰:“若遵教,禁男女而戒杀生,居数十年后,人类灭绝,天下皆禽兽矣。 汝勿作此老头巾语,我不受人欺也。 ”公知不可劝戒,叹息而出,夫人其夜熟寐,不觉身入厨下,见庖人磨刀霍霍,众婢环立而视。 忽魂与猪合为一体。 庖人直前执其四足,提置大木凳,扼其首,持利刃刺入喉际,痛切肺腑。 又投入百沸汤,挦毛刮身,痛遍皮肤。 既又自颈剖至腹下,痛极难忍,魂逐肝肠,一时并裂,觉飘泊无依。 久之又与羊合,惧极狂号。 而婢仆辈嗤嗤憨笑,若无所见闻者。 其屠戮之惨,又倍于猪。 已而割鸡宰鸭,无不以身受之。 屠戮已遍,惊魂稍安。 老仆携一金色鲤来,魂又附之。 闻一婢喜呼曰:“夫人酷嗜此,正在熟睡,速交厨中剁作鱼圆,以备早馔。 ”有人遂除鳞剔胆,断头去尾。 其除鳞则如碎剐,其剔胆则如破腹。 及置砧上,铮铮细剁,此时一刀一痛,几若化百千万亿身受寸磔矣。 极力狂呼始醒,小婢进曰:“鱼圆已备,夫人可早膳矣。 ”遂立命却去。 回思怖境,汗如雨下,因嘱罢宴。 公细诘之,具述如梦。 公笑曰:“汝素不信佛,若非受诸苦恼,安能放下屠刀也。 ”夫人但摇首不语,自此断荤茹素,同守杀生之戒云。 此嘉庆中年事。 此夫人其残忍悍恶之情,殆不可以情理喻,而以一夕之梦,遂断荤茹素,戒杀放生。 夫人物之形体,由罪福而致异。 既幸而人矣,固当悯彼物类,同此血肉之躯,同此灵知之性,设法救护,俾彼免离杀戮,则其人自可生生为人。 倘视诸物为食料,而任意残杀,则一气不来,其神识堕彼类中,则虽悔无益矣。 将生生世世常受杀戮,欲复人身,了无有日矣。 是故一梦之后,随即觉悟。 以其苦惨酷,惟恐后世复受也。 然此夫人宿世,固有大善根,故得配一慈善之夫。 以迷之深故,虽经数十年之熏陶,尚不能化。 倘不做此梦,则将来之苦,殆不堪言矣。 奉劝世人,各作此想。 则视一切肉,直同己肉。 纵威逼刑制,有不敢食者,况无驱使者乎? ——摘自《〈劝戒杀放生文〉序》陈智者大师,买临海江沪溪梁六十余所,亘四百余里为放生池。 请敕立碑,禁止渔捕。 有偷捕者,动辄得祸。 直至唐贞观中犹然如是。 唐肃宗乾元二年,诏天下诸州各立放生池,敕颜真卿撰碑文并书丹。 有云:“我皇举天下以为池,罄域中而蒙福,承陀罗尼加持之力,竭烦恼海生死之津。 ”揆之前古,曾何仿佛。 宋真宗天禧元年,诏天下立放生池,而杭州西湖,亦宋之放生池也。 明莲池大师立放生池于上方、长寿二处。 其《戒杀放生文》流通天下。 迄今三百余年以来景仰同风,慈济物类之缁素通人何可胜数? ——摘自《南浔极乐寺重修放生池疏》杭州西湖,自宋真宗时,即为放生池。 自后纵有废弛,不久即复。 今政府以为湖鱼过多,致湖水浑浊,有碍卫生,拟标卖之,令彼渔人,一网打尽,以益民生。 杭州上海各慈善大居士,不忍以历来放生之鱼,悉令复作食料。 特派孙厚在居士来杭,恳求政府买而迁之他处,则于卫生放生,两俱适宜。 政府准以八千圆承买,作三期交,即日交三千圆,明年阳历二月二十九,与四月十日,各交二千五百圆。 迁移完竣,以六月三十日为限。 承买正价八千,而数十顷湖,欲令迁尽,殊非易易。 须雇许多渔船,日事打涝。 又须人力所费,亦须数千。 恳祈十方善信,随力随心,各出净资。 俾彼待烹之辈,复得其所。 诸大居士所愿圆成。 其有宿具善根之人,见此义举,当悉爱惜物命,不忍杀伤。 由此因缘,庶可消灭杀机,增长仁风。 其为功德,何能名焉? 将填沟壑老僧释印光,谨为无数量过去父母未来诸佛,至诚恳祷请命。 若蒙慧察,则不异身受其救济也。 ——摘自《赎迁西湖放生鱼募缘疏》牛腰羊蹄,猪齿鳖腹,均有佛栖。 有宋职氏,杀猪弃首,犬守四日,不敢下口。 逐犬析骨,齿臼现佛,绀目螺发,俨然大觉。 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已杀之后,方知是佛。 是知杀生,不殊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 杀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脱。 —— 摘自《灵岩山寺下院放生池附设放生会缘起碑记》莲华庵者,四周皆水,中涌一洲,筑庵其上,供奉西方三圣,敦请戒德僧人为之住持。 境地清幽,红尘不到。 修持严密,戒德远闻。 庵前河中,以栅隔断,作放生池。 自明以来,为时久远。 现有邑绅瞿良士,庞德超者,极欲整顿,兼欲发挥放生之义致与利益,祈余为文以告来哲。 窃谓放生原为提倡戒杀吃素,人若毕生吃素,则成不放之大放矣。 今将黄山谷居士戒食肉诗录之,以期大家于食肉时,一再思之,必有不忍食与不敢食之心勃然而兴。 《诗》曰:“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 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 ” —— 摘自《常熟莲华庵放生池碑记》近世杀劫之惨,振古未闻,推究其由,皆因食肉之所酿成。 是食肉为杀劫之因,杀劫乃食肉之果。 而果复造因,因复感果,展转互杀互食,了无已时,可不哀哉? 然杀劫之惨,人所共戚,而杀生食肉之惨,人所共乐,实则不异于自杀自食,及自杀食其父母兄弟妻子眷属也。 故《楞伽经》云:“一切众生,从无始来,在生死中,轮回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属,乃至朋友亲爱侍使,易生而受鸟兽等身,云何与中取之而食? ”食肉之过,可胜言哉? 泉州诸善士,欲挽杀劫,特立大同放生会。 放生云者,欲感发众生之慈悲心,从兹不忍食肉耳。 既不食肉,则现在不造杀业,将来不受杀报,虽曰爱惜物命,实为预护自身。 若大家同抱此志,何难感召天和。 倘放者自放,食者自食,则所放有限,所食无穷,消放者个人之杀业则可,消众同分之杀业则未也。 故特撮取古人浅显劝戒语言,名《慈悲镜》布之乡邑,以期见闻,同发慈悲,共持杀戒,咸事素食,庶可挽回劫运,共享太平,因为略陈食肉之过以助之。 愿食肉者,将生作己想,将己作生想,想之久久,即以威逼,令其食肉亦不敢,况徒为口腹乎? 至于敬神祭先,奉亲宴客,岂素食便不可,必杀生而方可乎? ——摘自《慈悲镜》发隐明翰林刘玉绶,船泊苏州,梦一伟丈夫求救,自称宋偏将军曹翰,因屠江州,世世作猪。 此对门屠者,顷所宰第一猪,即我也。 祈为救援。 醒而果见屠将杀猪,遂买而放之阊门一寺中。 凡呼曹翰者,其猪皆回首望之。 是可为人变畜生,畜生变人之证。 载籍上活阎王活小鬼之事甚多。 此皆天地鬼神,透露一点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消息,以警戒世人也。 ——摘自《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昔列国时,鲁有二勇士,各处一地,一日相逢,沽酒共饮。 一曰:“无肉不能成欢,当买肉。 ”一曰:“尔我皆肉也,何更求肉乎? ”乃互相割食,兼复割以互奉,以致死。 此事在吾人视之,以为大愚。 不知食肉之人,不悉因果报应,他日人死为畜,畜死为人,其互相啖食,何异于是? 不过隔世同时之别耳。 且尤有甚者,二勇士互食而死,其因果报应,一时俱了。 而食肉之人,因果且纠缠不已,报应亦无有已时。 《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 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经有明文,至可悚惧。 —— 摘自《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佛昔在世时,一寡妇为夫周年,购肉以祭。 途遇如来,如来谓之曰:“此肉汝夫之所转变者也。 何能以彼之肉,示彼之灵乎? ”即推而敬天地,祀鬼神,亦不应用肉。 天地鬼神,岂有不深明因果,贪此秽浊腥臊之肉,而来格来享乎? 是则用血食以奉祀者,欲求福而反更得祸也。 ——摘自《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一僧在五台,遇一异僧,出一函,嘱交薄荷,未言地址。 一日过卫辉,见一群小儿呼薄荷。 僧问薄荷何在。 小儿指墙下所卧之猪曰:“这不是? ”僧取书呼薄荷掷之,其猪人立,以两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 方知此猪乃菩萨所现。 其屠所杀甚多,若其猪至薄荷前,则便任其宰杀,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爱惜薄荷。 凡欲杀猪,牵薄荷至其猪边围绕之,则直同杀死者一般,以故多年养而不杀。 以其猪清洁,爱食薄荷,故以为名。 初其僧受异僧之函而去,于途中思之,此函将投何所,乃私拆其封。 大意谓,度众生若得度脱,即当速返,免致久则迷失。 僧异之,复为封讫,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萨也。 绕猪一匝,而群猪即证无生法忍。 其威德神力,岂可思议乎哉? 又唐文宗喜食蛤,一日有一蛤坚合不开。 帝亲开之,中有肉身观音大士像,庄严异常。 由此观之,肉尚可食乎? 倘误食佛菩萨所化之身,其罪过可胜言哉? 吾人若知此理,自不敢食肉,亦不忍食肉矣。 ——摘自《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余十余年前,见一书云,一西洋女人,气性甚大,生气后喂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 后又生一子,复以生气后喂乳而死。 因将乳令医验之,则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药死。 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气西妇药死二子为证。 彼云,伊两个孩子,也是这样死的,以其夫横蛮,一不顺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见则哭,便为喂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药死的。 其媳亦因喂乳死一子。 可知世间被毒乳药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 因西妇为发起,至此老太婆,方为大明其故。 凡喂孩子之女人切勿生气,倘或生大气,当日切不可即喂孩子。 须待次日心平气和,了无怨恨时,乃无碍矣。 若当日即喂,或致即死,纵不即死,或迟迟死。 由此证之,人当怒时,不独其乳有毒,即眼泪口水亦有毒。 若流于小儿眼中身上,亦为害不浅。 人以生气,尚非要命之痛,尚且如此,况猪羊鸡鸭鱼虾要命之痛,其肉何能无毒乎? 是知牛羊等至杀时,虽不能言,其怨毒结于身肉者亦非浅鲜。 虽不至即时丧命,然积之已久,则必发而为疮为病。 自爱者故宜永戒,以免现生后世种种灾祸也。 此事知者甚少,故表而出之,幸大家留意焉。 ——摘自《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 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 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 ”众应之,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 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 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 有蜀人,在京谒志公,志公问:“何处人”曰:“四川”志公曰“四川香贵贱”曰“很贱”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 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 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 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近有化学大家,吴蕴初君,有心世道,欲挽杀劫,特专精研究食味一事。 乃取麦麸,洗出面筋,酝酿多日,制成酱精味精,以资饮食之味,其意亦良厚矣。 此品其质醇厚,绝无荤物,愿吃素之人,放心用之。 光初闻其说,尚不敢信。 一日林涤庵夫妇同来皈依。 因与说食肉结果之惨,天灾人祸,多从杀生食肉而起。 奈世人多以口舌滋味所误,故难消灭其根本也。 彼遂言:“吴君所制味精酱精,甚鲜美。 若著少许于食中,即粗粝亦等珍羞矣。 ”因请光偕江味农居士,并二、三友人,同往其厂,看其制法。 深佩吴君一番苦心。 以此品一行,不但救护物命,且能令同人解怨释结,俾与一切物类,同得共生于天地之间,以各尽天年,其利益大矣。 《孟子》曰:“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 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 ”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 窃谓吴君此品,艺也而进乎道矣。 出此以行世,求利也而实含利人利物,救国救民之深益矣。 其功伟哉! ——摘自《味精能挽劫运说》清光绪元年,陕西省城文庙,秋祭之先一日,予因往礼谒。 大成殿内,牛羊豕等,各陈于架,悉系完全之礼,但刳其脏腑而已,其污浊之气,惨凄之形,刺目刺鼻,不忍见闻。 时予年甫志学,不禁浩叹,谓何得以敬圣人之事,而亵渎圣人,竟至如此其极。 试令彼致祭之人,居此殿中过宿,俾彼熟睹其形,熟闻其气,彼必力拒不肯。 岂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万世师表,百代儒宗之大圣人,反甘此臭秽不堪之物,而歆飨之乎? 及至戟门外东边,系杀牛之所,见一大锅,内中之水,污秽不堪,乃洗牛之水也。 思之即欲发呕。 嗟乎? 何污浊如此,而为敬圣之礼乎? 夫黍稷非馨,明德唯馨,何不以黍稷蔬果致诚。 而天下二千余县,每年二次,渎污文武二圣,令数万生灵,同登死地,实为侮圣戕生之大者。 ——摘自《普劝戒杀吃素挽回劫运说》净英之夫家,有碍于吃净素,当不碍于少吃肉。 或自己于肉中吃菜。 又彼决不监视其吃饭,但存不忍之心,即不能吃清净素,其所带之荤腥固无几何。 又彼既通文理,亦可与其夫婉说其益,久之当不至仍复为碍。 即碍,但当念佛为所食诸众生回向,亦可稍补其憾,而无复杀业矣。 —— 摘自《复陈士牧居士书五》上海诸居士,立常斋会,凡入会者,无论冠婚丧祭,概不用荤。 ——摘自《与泉州大同放生会书》吾国二十年互相残杀,究竟谁是贼,谁不是贼。 杀彼彼岂任汝杀乎? 将牺牲两方面兵民之性命,以博一为国为民之空名耳。 人皆如是,我亦如是,又何贵乎学佛也? 吾国之互相残杀尚是表面,实则自截自己手足与头颅也,尚嫌其不痛快而助之。 名则可震惊俗耳,实则必痛烂天心,此事断不可以助其闹热也。 至云土匪如毛,若不设备,不能安居。 则可令当地之人集一自卫团,凡少年气勇之人,均令彼知此系装威作势,令匪闻名不来耳。 若奋其勇气以杀匪,则必结深雠,后来必有屠戮吾村,掘发吾各家之祖坟耳。 无论老幼男女通通常念观世音菩萨,以祈阴相,果大家知好歹肯依此办,则即防匪为修道,其功德利益,何可思议? 若大家通以瞋心毒手以期取快于一时,则欲哭也无泪可流也。 —— 摘自《复胡奉尘居士书》古有高僧,行步不跨虫蚁。 人问其故。 答曰:“彼此同在生死中,或彼先成佛道,尚望其垂慈度我,何敢轻慢乎? ” ——摘自《江慎修先生〈放生杀生现报录〉序》余姚周善昌,自归依后,不食荤腥,以明年值办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祭,向之祭品,均有定例,不许改革。 彼预与其族叔祖楚教瑺公,议其办法。 瑺公,乃明理通人,极为赞成。 遂于冬至日,聚合族通过,从明年起,以后祭祖,概用素品,不用荤腥,大家通皆允许,永为定例。 —— 摘自《祭祖用素序》娑婆世界,以音声作佛事,丛林法器,唯大钟为第一。 以其发聩振聋,启人天之耳目,通幽彻显,实恶趣之救援。 《增一阿含经》云:“若打钟时,愿一切恶道诸苦,并皆停止。 若闻钟声,及佛经咒,得除五百亿劫生死重罪。 ”故《付法藏传》中,罽腻吒王,以大杀害故,死堕千头鱼中,剑轮绕身而转,随斫随生。 罗汉为僧维那,依时打钟,若闻钟声,剑轮在空,因遣信令长打,过七日已,受苦即息。 又《翻译名义集》云:南唐上元县一民暴死,三日复苏,云死至阴间,见先主缧械甚严。 曰:“吾为宋齐民所误,杀和州降者千余人,怨诉囚此。 凡闻钟声,得暂息苦。 汝还,语嗣君,为吾造一钟,长时击之。 彼若不信,以吾藏玉天王像于瓦棺寺佛左膝,人无知者,以此为验。 ”民具告,验实,遂造一钟于清凉寺,镌其文曰:“荐烈祖孝高皇帝,脱幽出厄。 ”此击幽冥钟之所由来也。 ——摘自《南京三汊河法云寺募铸幽冥大钟疏》曾见治刎颈未断气管者,活割乌鸡肉,贴于伤处,好之,则彼处仍长鸡毛。 贴于外者,当处仍是畜质,尽平生食肉而资于内者,可不惕然惊惧,以保存我所禀父母之遗体乎哉? 况肉食皆含毒,以杀时恨心所结,故食肉之人,多生疮病,瘟疫流行,每多传染。 吃素之人,绝少此患。 凡欲解脱怨业,摄卫身体者,不可不知也。 —— 摘自《普劝戒杀吃素挽回劫运说》国清寺,为天台首刹,欲广佛祖之慈悲,以启世人之善念,因以三门西之蔬圃,开放生池。 西山溪水流注于中,活水源源而来去,养鱼最得其所宜。 夏秋则清晨月夜,春冬则午后哺前,(哺,疑是“晡”的刻误,晡,申时即午后三时到五时)大众来此,朗念佛号,绕池三帀,回向净土。 俾彼水族,同种出世善根,亦令大众,同效佛祖悲愿。 —— 摘自《天台山国清寺创天放生池碑记》当周之初,文王泽及枯骨,不三四百年,杀人殉葬之风,遍于天下。 天子、诸候、大夫、士,均可随其力杀人以殉,而其强有力者,悉各以多为荣。 穆公,为秦之贤君,尚杀一百七十七人。 而子车氏三子,皆秦之贤臣,尚不以为国为民而免。 而各国尚有以数百数千为殉者。 自佛教阐明三世因果之事理,而此风方得永息。 否则人之得寿终而死者,盖亦鲜矣。 ——摘自《〈佛学救劫编〉序》吾秦当洪、杨未乱之先,兴安某县一乡民与其母居家贫,佣工养母。 后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认真佣工。 一日昼寝,梦其母痛哭而来,言:“我死后变做猪,今在某处,某人杀我,汝快去救我。 ”其人惊醒,即往其处,见其杀猪之人与梦合,而猪已杀矣。 因痛不能支,倒地而滚,大哭失声。 人有问者,以无钱赎此死猪,言:“我心痛,不便直说。 ”从此发心吃素。 乡愚不知修行法门,遂募化灯油,满一担则挑送武当山金殿供灯。 募人一灯头油,三个铜钱,钱作买香烛供果用,已送过几次。 后有一外道头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画图到处捉拿。 其人与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将化油者捉住。 彼以母变猪化油对,不信。 又得其赈簿人名数千,系出油钱的名,遂以为造反之名。 在湖北边界竹溪县署苦刑拷打,因诬服定死罪。 又解郧阳府重审,彼到府称冤,因说娘变猪化油事。 知府甚有高见,以其人面甚慈善,决非造反之人。 闻彼说娘变猪之话,谓汝说之话本府不相信。 本府今日要教汝开斋,端碗肉来令吃。 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着吃。 其人拈肉,未至口,即吐出一口血。 知府方知是诬,遂行文竹溪县释其罪,令在竹溪边界莲花寺出家。 以莲花寺系兴安镇台,郧阳镇台,每年十月两省在此寺会哨,故有名。 其人出家后,一心念佛,颇有感应。 后回陕西故乡,地方人称为周老禅师,建二小庙。 洪、杨乱,徒弟徒孙均逃去。 将示寂,与乡人说,我死以缸装之,修一塔,过三年启塔看,若坏则烧之;不坏则供于大殿一边。 后启塔未坏,供大殿内。 现身为邻县县少爷看病,病愈不受谢。 云:“汝若念我,当往某处某寺来访。 ”后来访,言系大殿所供之僧名,阅之即是。 因此香火成年不断。 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师公也。 经五十八、九年,其人名、庙名均忘之矣。 此人若非娘变猪,亦不过一守分良民而已。 若非郧阳府逼令吃肉,肉未入口,血即吐出,则其案决无翻理。 以彼视此肉即同娘肉,以官威强逼不敢不吃;未吃而心肝痛裂,故吐血。 故官知其诬,而为设法行文释罪,令其出家也。 ——摘自《复郁连昌昆季书》我与一切众生皆在轮回之中,从无始来展转相生,展转相杀。 彼固各各皆为我之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我亦各各皆为彼之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彼固频频由恶业力,或于人中,或于异类,受我杀戮;我亦频频由恶业力,或于人中,或于异类,受彼杀戮。 久经长劫,相生相杀,了无底止。 凡夫不知,如来洞见。 不思则已,思之则不胜惭愧悲悯矣。 我今幸承宿世福善生于人道,固宜解怨释结,戒杀放生,令彼一切有生命者各得其所。 又为念佛回向净土,令得度脱。 须知刀兵大劫,皆宿世之杀业所感。 若无杀业,纵身遇贼寇,当起善心,不加诛戮。 又况瘟疫水火诸灾横事,戒杀放生者绝少遭逢。 是知护生,愿属护自。 戒杀可免天杀,鬼神杀,盗贼杀,未来怨怨相报杀。 ——《南浔极乐寺重修放生池疏》 摘自《文钞》印光大师著述 发布时间:2024-11-14 11:07:56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26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