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卢志丹: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 内容: 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创始人龙树菩萨造的《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义。 根据这首偈,即可了知,佛教所谓性空,就是由于它是建立在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基础之上的。 佛教所说的一切法,是指宇宙中千差万别的事物所存在的现象。 这宇宙的一切现象的生起既非本有的,又非常住的,也不是独存的,更非自成的,而是因缘所形成的,受因果律的支配。 所谓因缘,因是指主要条件,缘是指辅助条件。 也就是说世界上无论任何事物的生起,必须具备应具的条件。 要是生起的条件不具备,世界上就不会有任何东西生起。 由于宇宙万法皆是有赖于因缘的和合而彼此相依相待才形成的,因此,佛教将这因缘所形成的万物谓之缘起。 换句话说,亦即是事物的形成是靠内在基础的因和外在条件的缘相依而生起的。 例如:一粒绿豆种子,一定要靠水土、肥料、日光、人工等助缘才会抽芽、开花、结果。 如果将一粒绿豆始终放在粮仓里或石头上,再久,再久,不过是一粒绿豆而已。 可见,事物的生起,缘的力用是何等的重要。 在《大涅槃经》中,释迦牟尼佛说: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三世因果,循环不失。 即:行善与作恶的报应,如同身体和影子一样,不相舍离。 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因果的循环报应,是不会消失的。 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经过自己高度的智慧分析与深入地实际体验,揭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因缘生法的原理,所谓诸法无我,诸行无常,唯其无我、无常所以世界是不断变动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世界上的一切现象,都循着因果律而发展,因能生果,果能酬因,因果相生,理法历然。 佛教要普渡众生,由迷转悟,去苦得乐,而指出四摄六度、三十七道品等种种法门,便是建立在因果律基础之上的。 百丈怀海禅师,是马祖道一禅师的嗣人。 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可见他对禅门的贡献。 一日,百丈禅师说法圆满,大众皆已退去,独有一老者逗留未去,禅师问道:前面站立的是什么人? 老者答道:我某甲不是人,实系一只野狐,过去古佛时,曾在此百丈山修行,后因一位学僧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我某甲回答说:不落因果! 因此一答语,我五百世堕在狐身,今请禅师代一转语,以希能脱野狐之身! 百丈禅师听后,慈悲的说道:请问! 老者合掌问道: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百丈禅师答道:不昧因果! 老者于言下大悟,作礼告辞后,第二天百丈禅师领寺中大众到后山石岩之下洞内,以杖挑出一野狐死尸,禅师嘱依亡僧之礼火葬。 这是一则有名的公案,只为了回答学僧说一句不落因果,为什么堕入五百世狐身? 百丈禅师为其转说一句不昧因果为什么能脱去五百世狐身之苦? 其间一字之差,实有天壤之别。 问:大修行的人还落因果也无? 答曰:不落因果。 此即指有修行的人不受因果报应,这种随便胡乱的指点,错矣! 差矣! 因为任何人都逃不出因果报应之外。 百丈禅师的不昧因果,实乃至理名言,因为任何修行悟道的人,都要不昧因果,也就是明了因果法则。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佛典称之为一切法或万法,属于心理者名心法,属于物理者名色法。 一切色、心诸法非自然生或偶然生,皆从因缘生,故名因缘生法。 因缘是因,所生法就是果。 一切莫非缘生,故一切法不离因果。 因果论的重点是四缘说: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 《中论观因缘品》: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 一、因缘:佛教通常将因和缘加以区别。 从产生的结果来说,亲生是因,疏助是缘。 这里所讲的因缘是说因即是缘,名为因缘。 因缘就是起主要作用的因,是所谓亲因或真因,通常把引生结果之主要条件叫作因,次要条件叫作缘。 因也是众生条件之一故名因缘。 如竹器以竹为主要条件,竹就是竹器的因缘。 二、等无间缘:又称次第缘。 等无间缘只在心法即精神现象中存在。 所谓等,便是同等或是一样;所谓无间,便是毫无间断的意思,人心前念为后念生起之原因,如无前念,必无后念。 前念既灭,后念继生,二念体用同等,而且二念之间无有间断,有如呼吸相继,一呼一吸,生生不已,念念不停。 佛教认为主观思维的开展,前前后后是相互关联着的,前行的思维大体规定了后起思维的种类,前后思维中间如无其他障碍,那么前者引导着后者就鱼贯而下,不致中断。 如此前念心直接为后念心的生缘,称为等无间缘。 又前念心导引后念心产生,所以又称次第缘。 三、所缘缘:又译为缘缘。 所缘的缘字是攀缘的意思,如心里相信一件事,则心为能缘,事为所缘。 又如欣赏荷花,则眼识为能缘,荷花为所缘故所缘即是心识的对境,能引起心识的能缘的作用。 所缘境即是能缘心的所缘缘,如无所缘境这个条件,则心识起不了能缘的作用。 所缘缘又有亲、疏之分。 亲所缘缘与能缘心相伴而起,不能相离,例如眼识对色境,能见之能力(见分)与所见之影像(相分)二者不能相离,相分即为见分之亲所缘缘;而影像必有物体为其本质,此本质与见分相离即为见分之疏所缘缘。 如无疏所缘缘即无亲所缘缘,如无亲所缘缘即不能生起能缘之心法。 所以所缘缘也就专就心法而说。 四、增上缘:所谓增上缘者,指任何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一切事物的影响和作用。 分为两类: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事物有助令生长的作用;一种事物对于其他事物阻碍之不令生起之作用。 此种事物便为其他事物的增上缘。 于其他事物能助令生长者,如阳光、空气、雨水、肥料、人工、农具等对于农作物来说,都是有力增上缘。 于其他事物,虽不直接助令生长而亦不障碍其生长者为无力增上缘。 有力及无力增上缘皆属顺增上缘。 于其他事物障碍之不令生起或已生起而令之破灭者,如冰雹之于花草,枪炮之于人物,是为逆增上缘。 增上缘范围最广,凡世界上任何一事物皆为其他一切事物的增上缘,正因如此,佛教便建立了万法一体、诸法无我的宇宙观。 综上可知,我们通常所认识的宇宙万法既不是有一个超自然的力量创造的,也不是神仙变化出来的,不过是众多条件的结合罢了。 因此,从佛教这缘起的理论看,其中不但具有鲜明的无神论观点,而且含有辩证唯物思想的成份。 宇宙万法正由于无不是依种种因缘关系结合而成,因此,论及其生灭时,不过是任因缘而生,凭因缘而灭,完全受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因果法则所支配。 一切法既凭缘生,就不能超出相待而有的范围,其本身也就没有独立的自体。 反之,一切法如有其独立的自体,那就不须从缘而生。 但事实上,宇宙中,或现实中的一切法无不是从缘而有的。 是故,如果有人想要从世界上寻求一切法之常住、独立的实体是永不可能的。 也正因为一切诸法求其实体永不可能,所以世界上一切现象,或大或小,是心是色,皆是因缘所生法。 故色从地、水、火、风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识是由妄想分别而生,根本没有自性,是幻化不实。 弥兰陀王非常尊敬那先比丘,那先比丘从证悟了诸法实相,出言吐语,充满了慧思灵巧。 有一天,弥兰陀王向那先比丘道:眼睛是你吗? 那先比丘笑笑,回答道:不是! 弥兰陀王再问:耳朵是你吗? 那先比丘再回答道:不是! 问:鼻子是你吗? 答:不是! 问:舌头是你吗? 答:不是! 问:那么,真正的你就只有身体了? 答:不,色身只是假合的存在。 问:那么意,是真正的你? 答:也不是! 弥兰陀王经过这些问答,最后问道:既然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你,那么你在哪里? 那先比丘微微一笑,反问道:窗子是房子吗? 弥兰陀王一愕,勉强回答:不是! 问:门是房子吗? 答:不是! 问:砖、瓦是房子吗? 答:不是! 问:那么,床椅、梁柱才是房子吗? 答:也不是! 那先比丘悠然一笑道:既然窗、门、砖、瓦、梁柱、床椅都不是房子,也不能代表这个房子,那么,房子在哪里? 弥兰陀王恍然大悟! 弥兰陀王悟了什么? 缘起性空! 大地山河,宇宙万有,那是因缘和合的存在,没有因缘,就没有一切! 世间上没有单独存在的东西,一切假因缘而生,一切是自性空。 一切法既缘聚即生,而缘散即灭,从因缘而生而灭,则其未生时本空,既灭时亦空,就是未灭时也不过是空体上一时所有的幻相罢了。 由于诸法究其实体,终竟不可得,无一不空,所以一切诸法,毕竟皆空。 所以《中论》又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 这就雄辩的说明,宇宙万法的真实相状其不过是空而已。 而释迦牟尼佛之悟道,也就是悟到了这个缘起性空的真理。 性空是以一切法互相依存的因果律为基础的,故此,离开了缘起的诸法谈性空,不过是一种戏论。 发布时间:2024-09-30 13:29:35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25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