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取于相 如如不动 内容: 【云何为人演说?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云何为人演说,问辞。 此中含有二义。 一是问演说之人,应当如何? 一是问演说经义,应当如何?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正开示二者应当遵守之轨则也。 以说者言,应于能说、所说,及听说者之相,皆不取著。 所谓以不生灭心,说实相法,是也。 此经正是实相法。 故说者应以不生灭心说之。 不生灭心,即是本性。 所谓如如不动是也。 意谓,演说甚深般若之人,应当三轮体空。 且当称性而说,直指心源。 乃能令闻者即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悟实相般若也。 言下含有既不可妄谈,亦不可浅说意在。 以演说此经言。 此经义趣,甚深甚广。 前云一切诸佛从此经出。 是则经中所说,皆为成佛之法也。 其深可知。 又云: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是则经中所说,一切佛法,皆莫能外也。 其广可知。 则欲为人演说,若不得扼要之方,非大而无当,即散而无归。 闻者难获法益矣。 故示以经义之扼要处。 即向下之二句一偈是也。 可见此二句一偈乃本经之要旨,亦即一切佛法之要旨,千经万论中,所说之性修理事,此二句一偈,包括尽之矣。 抑有进者。 表面是开示云何演说,骨里则是开示云何受持也。 何以言之? 盖如是演说,必先能如是受持。 不然,岂能演说乎。 且为人演说正欲人如是受持也,当如是领会也。 由是观之。 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经文,其义蕴深广也明矣。 今当逐层剖而出之。 首先当知,此两句是全经之归结语。 亦是全经之发明语。 何谓归结? 此一部经,自首至尾,所说无非不取之义。 一望可知,无待征引,亦不胜引。 至曰:诸法如义,无实无虚,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平等等句,皆如如义也。 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则不动义也。 今不过以此两句,结束全经之义耳。 是之谓归结语。 然则何以又谓之发明语耶? 全经所说,虽皆此义,然是散见。 若学人未能融贯,则望洋兴叹,不知从何而入。 故发明之曰:全经要点,不外不取于相如如不动八个字。 学者当从此入。 夫而后闻者皆能扼要以图,不致瞻前顾后,泛滥无归矣。 是之谓发明语。 其次当知,此两句皆是说修功的。 亦皆是说成效的。 盖必能不取,方能不动。 然亦必能观不动,乃能不取。 所谓互为因果者也。 若但认不取为修功,则经义偏而不全矣。 今依经文次第说之。 所谓相:庄严相,福德相,众生相,度众生相,菩提相,发心相,相求相,下化相,因相,果相等等,历数难尽。 总之,凡说一法,便有其相。 今概括之曰:凡所有相,一切不取。 当知说一相字,法与非法,皆摄在内矣。 故不取相之言,即贯通乎不断灭相。 何以故? 断灭者,空相也。 亦所不取也。 当如是领会也。 所谓由这一面,便应见到那一面。 凡读佛经,第一要知此理。 此不取于相句,若不如是领会,便与下文如如不动句不应矣。 何以故? 空有两边,少有所偏,便非如如故。 所以者何? 偏则有取,取则已为所动故。 总之,无论何取,取则心动。 取则著相,而非如如之性矣。 圆觉经曰:‘种种取舍,皆是轮回。 ’轮回,谓生灭心也。 苟有所取,必有所舍。 何故取舍,由于分别执著。 分别执著,所谓生灭心也。 故曰:种种取舍,皆是轮回。 犹言种种取舍,由有分别执著之生灭心。 然则若能不取,当下便离生灭心矣。 则当下便见不生不灭之性矣。 故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如如不动者,不生不灭之性也。 不取者,无住之真诠也。 无住者,不动之真诠也。 何以故? 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非住之言,正明其动。 若心有住则为非住,犹言有取便是心动。 故必一无所取,而后一无所动。 如如者,真如之异名也,皆谓本性。 然立二名者,真如是指本具者言。 如如是指证得者言耳。 盖证性之时,智外无理,理外无智。 智理冥合,谓之智如理如,故曰如如也。 如如之义,明其能所双亡也。 因其无能证,无所证,回脱根尘,灵光独耀,是以寂照同时。 因其寂时照,照时寂,是以无相无不相。 因其相不相皆无,是以不生不灭。 因其不生不灭,是以如如不动。 今既不取生灭之相,是以不生不灭如如之性现前也。 故曰: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圆觉经曰:‘一切诸众生,无始幻无明,皆从诸如来,圆觉心建立。 犹如虚空华,依空而有相,空华若复灭,虚空本不动。 ’诸如来圆觉心,是说佛与众生同具之本性。 在众生分上名曰如来藏者,是也。 盖此句是约圣凡共说,非单约佛边说也。 (若单约佛说,则上句不可通矣。)犹如虚空花,依空而有相。 喻众生自无始来,以不觉故,依本来空寂之性,而幻成无明之相也。 由此可知无明不过本性中缘起之幻相,犹如空中之花耳。 空中本无花也,则性中本无无明也,明矣。 空花若复灭,虚空本不动。 喻无明若灭,性本不动。 本不动者,是言当其现有无明之时,此性原未尝动。 当知寻常所言心动,乃无明动耳。 由此更可了然但能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便现,之理矣。 又可知取舍正由无明,而无明本是幻相。 然则不取于相,当下便如如不动者。 因无有取舍,无明已遣故也。 是故学人当于不取即无住上,痛下功夫。 不然,虽欲不取,不可得也。 如如二字,有释上如字为相似,为相称;次如字为真如者。 谓不取于相,方与真如本性相称相似而心不动也。 此释不妥。 大乘义章,明言如如亦真如。 且如如之名,大乘经中常常见之,多指佛之境界言。 何可云相称相似乎! 即欲分开作释,上如字可释为契合。 契合真如,所谓智与理冥也。 当知曰相似,曰相称,则仍体是体,智是智。 能所之相俨然。 何云不取于相耶! 故此释,乍视之但觉其浅耳,细按之则大大不协,故曰不妥也。 佛言,离幻即觉。 觉字正谓如如不动之性。 即字正谓当下便是。 可见但恐不能不取耳。 果能不取,当下现成。 今乃释作不取于相,与性相似。 显违佛语,万不可从。 顷言学人当于不取二字,痛下功夫。 然则云何方能不取耶? 此层断不可忽略过去,必应细究。 当知不取相,即是离相。 圆觉经曰:‘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 由坚执持远离心故。 心如幻者,亦复远离。 远离为幻,亦复远离。 离远离幻,亦复远离。 得无所离,即除诸幻。 ’细究此段经义,可见离相功夫,全在坚持。 坚持者强制之谓也。 此层功夫,诚不可少。 不然,无始来取相习气,何能除之! 然而更应细究,如何方能坚持不取乎? 欲知如何始能坚持不取,当先知众生因何故取? 无他。 由有分别心执著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故耳。 即复当知四相之相,实不外一我相。 而我相之根,实发生于我见。 尤应细究,坚持不取,固足以遣我见。 然只能伏,不能断也。 何以故? 无明未破故。 且以无明我见未断之故,亦最足以破坏其坚持。 然则非更于离无明我见上用功不可矣。 云何能离耶? 前引圆觉经云:知幻即离,不作方便,是也。 此言知幻二字,即是离无明之最妙方便,不必别寻方便也。 然则云何能知其是幻耶? 楞严经开示最明矣。 经曰:‘如来本起因地,最初发心,先以直心正念真如,始能远离诸幻。 ’正念即是觉照。 谓须径直觉照真如本性,方能知其是幻也。 由此可见必须先悟如如不动之本性,乃能不取于相矣。 此前所以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两句经文,互为因果。 应交互用功。 不可但认不取句为修功,如如句为成效也。 换言之。 不但应向不取上坚持,还须向如如上觉照。 且觉照为坚持之前方便。 即是欲坚持不取,必当先修觉照。 不然,无明未断,岂能坚持。 是故圆觉经云:‘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先断无始轮回根本。 ’轮回根本,即谓无明我见也。 然则云何断耶。 前引圆觉经不云乎:‘一切如来本起因地,皆依圆照清净觉相,永断无明,方成佛道。 ’此与所引楞严经,先以直心正念真如之义相同。 譬如恶友,初因无知,误视之为心腹。 今知其恶,欲与断交。 然以关系长久,未能骤断。 必须先与疏远,而后方可断绝。 此亦如是。 自无始来,误认幻识之无明,为其真心,关系密切久矣。 今既翻然大悟其非。 若不即速掉转头来,认准清净自性,径与接近。 则仍是与无明混在一起矣。 故圆照觉相,便是直心正念真如。 便是与真心接近。 而与真心接近,便是与无明疏远。 如是方能望其永断也。 所以要紧功夫,全在圆照二字。 何谓圆照? 前念已灭,后念未生。 正恁么时,一心湛寂,了了明明,是之谓照;圆者,非著力,非不著力,不沈不浮,恍如朗月孤圆,是也。 此际一念未起,清净无比,遍体清凉,便是本来面目。 初学未有定力。 一刹那间,后念又起。 便又如是觉照。 只要觉照提得起,如天平然,此昂则彼自落,则又清净矣。 务须绵密无间,使之相继。 久久便能入定。 至于如如不动之全体,谈何容易遽能圆显。 然如此用功,便是随顺趋入也。 本经此两句,即是此义。 不但应向不取上坚持,还当向如如上觉照。 要紧要紧。 今更引圆觉经,证明觉照本性能除无明之义。 经曰:‘于无生中,妄见生灭。 ’此言自性本来不生也。 本来不生,即是本来不动。 生灭即指无明。 意谓自性中本无无明。 说有无明,由于妄见耳。 然则今知觉照清净本性,便是正见。 邪正不并立。 正见兴,则妄见除矣。 故彼经又曰:‘如来因地修圆觉者,知是空花,即无轮转。 亦无身心受彼生死。 非作故无,本性无故。 ’生死即谓生灭。 此言自性既本不生,则亦不灭。 故曰本性无。 谓亦无身心受彼生死者,以本性原无生灭之故。 并非造作使无也。 所以发心便应觉照本不生之性。 故曰因地修圆觉。 因地,指发心修行之时。 修字,即指觉照。 圆觉,指本不生之性也。 如是修者,知彼一切生灭幻相,尽是空花,有即非有故也。 既如是知,则不为所转矣。 不转,明其不动也。 故曰知是空花,即无轮转。 此两句,与知幻即离之义同。 既已知幻即离,所以亦无身心受彼生死。 则法性如如矣。 综观上引经文,当可了然径向本不生处觉照,为除无明之妙法矣。 何谓本不生处。 即于未起念时觉照是也。 念且未起,何所谓相? 更何有取? 果能如是绵密无间,则于不取自有把握。 总之,一面向不动处,摄心觉照,以成就其不取。 复一面于遇缘时,坚持不取,以圆满其不动。 庶于如如性体,得有入处。 楞严亦同此说。 如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魔眷属。 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 云何二种:一者无始生死根本。 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 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 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 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 ’此中所说攀缘心,即是不觉妄动之心。 元清净体乃至缘所遗者,即如如不动之本性也。 彼经又云:‘云何汝今以动为身,以动为境。 从始洎终,念念生灭,遗失真性,颠倒行事。 性心失真,认物为己,轮回是中,自取流转。 ’此段更说得明明白白。 即是初发心时,便应辨明真妄。 直向本不动处觉照。 乃不致遗此本明,枉入诸趣,自取流转也。 当知如是觉照,亦须摄心。 摄心亦非无念。 亦非毕竟无相无取。 然凡夫非此无入手处。 所谓以幻除幻之法门耳。 因此法虽亦是幻,然是随顺真如。 与其他动念取相者,因心不同,故得果便大不同。 又复此法不过入手方便。 虽为随顺真如之法门,而能照所照,亦当逐步遣净。 所谓有觉有照,俱名障碍。 故必须离而又离。 得无所离,乃除诸幻。 当如是知也。 总而言之。 如如不动,即不生之义;不取于相,即无住之义。 先须觉照本不生,乃能无住。 至于一无所住,便证无生。 交互用功,是为要门。 且如是用功,是贯彻到底的。 从初入手,乃至住、行、向,地、等觉、妙觉,皆不外此。 故曰: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一切诸佛,从此经出也。 而上来特引楞严、圆觉,以证此义。 亦足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矣。 更有进者。 本经以无住破我,为唯一主旨。 可见全经皆是诠显,欲破无明,当不取相之义。 后半部说诸法一如,说一切皆是等,即是诠显如如不动之义也。 迨令通达无我法,而所谓通达,首令开佛知见。 往后更畅发缘生性空之义。 此科既以不取于相两句,开示学人应觉照如如不动之本性矣;而下科复开示以观法缘生。 恰与正宗分后半部,先显如如,次说缘生之义趣同。 此正指示全经要旨在后半部。 演说者,若不达后半部之义,前半部便不得要领;受持者,若不知从后半部所说者入观,亦复不得要领也。 此是世尊深旨,极当体会。 至于此科既令觉照本性,下科则令观法缘生者,尤为善巧,尤为扼要。 此正佛知佛见,学人亟应如是通达。 盖凡夫全体无明。 虽曰觉照本性,而本性面目久隐,无非黑漆漆的无明而已。 然则奈何? 今开示之曰:当先观诸法缘生,以作方便。 故下科结语曰应作如是观,谓必当如是作观也。 何以故? 观诸法缘生,即是观诸法空相。 相若空时,岂复有取。 则如如不动矣。 可不谓之善巧乎! 可不谓之扼要乎! 此义下科更当详谈。 演说演字,有深意焉。 演者,演绎也。 谓经义幽深。 说经者当阐其微,发其隐,广征博引以宣扬之。 务使其义曲畅旁通,乃不虚此一说耳。 说一切经,皆当依此轨则也。 发布时间:2024-07-28 09:35:54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245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