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律法师:临终备览-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 内容: 第十一章 僧伽临终及善后病危同参道友应悉心照料,如法供应饮食、汤药。 病室应保持整洁,焚香以杜绝臭秽。 垫褥宜柔软暖和、空气畅通,以减轻病僧痛苦。 令其面西坐卧,设弥陀像或三圣像供瞻视。 勿与之闲谈他事,应恳切劝其万缘放下,念佛求生西方。 倘病僧住院,见其病情严重,即尽速出院返寺,准备助念。 以免院方无法配合临终处理,致遗体遭搬动,益增亡者痛苦。 病僧倘有后事交代,宜预先备妥遗嘱,交人保管,俾助念时可专心致志而无挂碍。 助念勿悲哀喧哗、沐浴更衣、移动盘腿等。 唯轻鸣引磬,助其念佛。 速度快慢可先徵询病者意愿,利其随念。 将舍报时,加鸣无常磬(即大磬),至断气乃止。 倘亡僧为方丈和尚、长老上座、上座法师或他寺退居方丈来驻锡者,应鸣大钟。 倘无大钟,则代之以大磬。 何故? 缘钟磬声可引生正念。 一切施为应俟助念毕,方始进行。 注意事项,前已述及。 总之,临终至气绝后十六小时,甚为紧要,此际不务他事,唯念佛助其往生而已! 入殓纵比丘病重,仍禁止女众入寮房,须俟殓毕,方可随喜助念,反之亦然。 不宜厚殓,应衣以洁净旧服,新衣布施他人,以增亡者之福。 一切以简约为原则,不尚奢华,棺柩不宜过好。 殓后至少停放七日,轮班助念不绝,此时可用引磬、小木鱼,一律念四字佛号。 停龛、停棺期间设灵堂,灵桌上铺黄布,供鲜花、灯烛、茶果(每日更换)。 晨、午供饭菜,然应于午前供,晚间不供,以合过午不食之旨。 即使晚间施食,亡僧灵前仍不供饭菜。 殡葬出殡仪式切忌铺张。 送葬起灵时,弟子为报师恩,当为师抬龛或抬棺上灵车。 倘有多位弟子,可一人捧遗像,余为抬棺、龛。 若仅弟子一名,则捧遗像随灵而行。 阖寺僧众,送至葬所。 出家僧众多以火葬为主,禅宗则有荼毗、全身入塔二种方式。 若为火化,收取灵骨时,可细心检寻,倘有舍利,可取出供养,标明亡僧法号暨生卒日期,以志其修持。 禅宗之葬法,倘亡僧为住持,则由法缘或邻山尊宿为主丧者,并行入龛、移龛、锁龛、挂真、对灵小参、起龛、奠茶、奠汤及秉炬等九项佛事。 遗物就戒律而言,亡故之比丘僧尼系属十方僧,其遗物任何人皆不可擅取。 因其为十方僧,既取自于十方,亦应用之于十方。 所遗之物,须做僧羯磨,再行处理。 否则,纵令私交甚笃而擅取之,即犯根本大戒。 出家僧众所遗衣物,究应如何处置,《阿含经》及大乘经典,皆未述及。 依笔者主张,海青可火化,袈裟留下,以资纪念,俟残破毁损,再行火化。 倘尚堪使用,亦可留给其他法师。 追荐因亡者于中阴时期,罪福未定,可烧香、燃灯续明于塔寺中,七七日内,为其修福,最为有效。 逢七应营斋追荐,或诵经礼忏,此谓「斋七」。 此后,逢年节、周年亦当追荐,以尽弟子或晚辈之义,不可谓其已得解脱,即毋须追荐。 发布时间:2024-04-20 12:00:43 来源:素食美 链接:https://www.sushimei.com/article/22729.html